)中的《布朗上校的奇遇》(The Tremendous Adventures of Major Brown),被霍爾特譽為“一個難以逾越的傑作”。《死亡書簡》、《第七重解答》(La Septième hypothèse,1991)、《赴死的139級臺階》(à 139 pas de la mort,1988)等作品比較明顯地體現了霍爾特駕馭複雜情節的功力,敏銳的讀者可以從中嗅到布朗神父短篇的味道。
在案件背景的設定上,霍爾特鍾愛英國倫敦,這一點他絕對贊成卡爾的說法:“對於推理作者來說,倫敦是最好不過的背景。”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出現,使得倫敦更加當仁不讓地成為了諸多推理故事的舞臺。可以用簡單的幾個詞來形容這個特殊的環境:迷霧,四輪馬車,路燈,昏暗而狹小的街道。當這些元素融進墨色的夜裡,靈魂深處彷彿能夠聽到惴惴不安的鳴叫。
因為對案件本身有諸多限定,不可能犯罪可算是一種“狹隘”的推理小說,故而堅守陣地的代價便是要花費更多的腦力,思考如何不斷地推陳出新。
每當想到了一個好主意,例如密室問題的詭計,霍爾特就仔細地寫在紙上,然後把這些紙放在一個綠色的鞋盒子裡。天長日久,就能夠積累很多點子。在開始編織故事情節的時候,喜歡歷史傳說的霍爾特通常都以一個著名典故為藍本:比如說開膛手傑克,魔術師胡迪尼的生平,大力神的傳說,神秘的亞特蘭蒂斯等等。他還儘量讓小說中的人物貼近所選中的故事背景,以便營造最佳的神秘氛圍,接下來再到綠盒子裡去尋找最合適的詭計,將詭計與傳說完美地糅合,輔以吸引人的情節,一部傑作便這樣誕生了!
然而知易行難——一個故事可能只有50多頁,但是要想完全解釋清楚構思的過程,至少需要1000頁紙。構造一個絕妙的謎題需要漫長的時間和艱苦的工作。
霍爾特的工作習慣是這樣的:天明前的時間是他的最佳寫作時間………也就是凌晨的四個小時。天還黑著,萬籟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麵包片………開工了!
保溫咖啡壺就在手邊,這是保持清醒的良藥。這樣一直寫到中午。吃過午飯之後,要進行一場遠足,因為霍爾特認為散步最有利於思考。一邊回憶已經完成的內容,一邊在腦子裡準備後續章節(這一點更為重要)。等回家的時候,大概下午四點,寫一些筆記,總結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後,從事一些休閒活動,比如看電視、閱讀,或者其他。晚飯後,繼續考慮故事情節,並開始寫一個新的章節,但是不會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