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不曉得之後他們在車上有什麼樣的對話。
但是,按照她的說辭,事發順序卻與我說的相反。她說,當車子過來時,我為了閃避而掉進溝渠,弄髒了腳踏車和衣服。她認出我是她的中學同學,於是拜託同伴載我一程。
三季說車一抵達男人家,她馬上就回家了。所以後來的事她一概不知。
這種說法很詭異吧,如果他們是基於好意載我,理當先送我回家吧,但是三季說她認為同伴當然會送我回家,所以她自己也回家去,不清楚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結果,那些男人也說她當時不在場。
三季的父母一口咬定,女兒按照規定時間回家,她在回家的路上在附近一家營業到深夜的便利商店買東西,她手上有收據,而且收銀員也記得她去買過東西。
三季不在現場,也沒有唆使那些男人,她是這麼說的,而那些男人也同意她的說法。
但是,事情根本不是那樣。
是因為三季那麼說,事情才變成這樣的,這點應該毋庸置疑。
我雖然沒有聽到她說話,但是我看到了她的眼神,想要弄瘋我的眼神。
當那些男人無情地蹂躪我時,她的眼神一直盯著我。所以,她一定是先回家一趟,假裝上床睡覺,然後再溜出來。
這種說辭聽在警方耳裡,應該會認為我有被害妄想症吧。而我所說的一切,或許會因此備受質疑,但我認為事實應該就是這樣。
對三季而言,這件事非得親眼目睹不可。
令我驚訝的是,她竟然可以泰然自若地隱瞞,畢竟,就算在心裡發誓不管警方再怎麼問,打死也不說,但最後卻還是可能不小心說漏了嘴。身為被害人的我就是這樣。
一般人就不用說了,更何況三季當時才是高二,應該會不小心說漏嘴。即使是簡單的筆錄,也會讓人感到很大的壓力。
但是三季處之泰然。那些男人就像被看不見的繩索操縱般,口徑一致地照她的話說。
我認為她不是人。我並不是罵她沒人性,而是兵頭三季本身令我感到有一股超乎常人的巨大惡意。這世上確實存在這種東西,它就像蛀牙那樣腐蝕人類。
在此之前,我們的祖先用兩隻腳走路,擁有智慧,自視為萬物之靈存活至今。世代傳承的基因遺傳至我們身上,並傳承下去。
即使面對的是再柔弱不過的幼童,也會生出一種邪惡力量無情狠心地摧毀他。
兵頭三季就是這樣的人。
3
因此,當加害入是好幾名男子時,應該就不必主動提告。但這只是原則,據說實際提出上訴的還是比較多。
這似乎是因為,事實會因主觀的認定而有不同。
法律規定上訴期間,對方可要求被害人在這段時期內撤銷上訴,這種交涉十分煩人。
甚至還會有惡作劇,令人聽到電話鈴聲就心生怕意,我甚至接到過無聲電話。我認為那不是三季打的,我總覺得如果是她的話,會做出更殘忍的事。
這件事也上報了,儘管只是小小的一塊報道,但是,這就足夠了。朋友知道了我的事,我即使去學校,也不能再和從前一樣與大家聊天。他們不會尖酸刻薄地說我,但是客客氣氣的態度更令人難受。
我現在回想起來,當時若是和母親搬到別處就好了。搬到南方一個看得到大海,但海水更清澈、更溫暖的地方。
十月過去,十一月來臨,寒氣從天而降。籠罩整個城鎮。
在最後的一堂課時,有人輕輕敲了敲教室的前門,以前不曾那樣。
上課老師走向開啟一條門縫的前門,小聲交談了一會兒,然後,老師回頭叫我的名字。
我心想,大概是那件事有了進展吧,既然我都這麼想,全班同學大概也都是這麼臆測吧。我面向走廊,感覺大家的視線如刀般刺得我隱隱作痛。
窗外陰陰的,只有微弱的光線照在—排如水族館般的大片玻璃上。
秋天已經過了,班主任老爺爺老師站在初冬的走廊上,他說:“聽說你母親暈倒了。”
我趕緊準備離開學校回家,老師開自己的車送我。駕駛座前,一個小小的棒球選手的吉祥物搖晃不已,那個棒球選手做出打擊的姿勢。
醫院停車場停滿了車,似乎需要花一點時間才能找到停車位。
“你先去,我馬上就去。”
老師這麼說,當我一個人從視窗探頭時,還不認為事情有多嚴重。或許是我不想面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