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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章 硝煙初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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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李奇和王豔大喜的日子。

婚禮的場面,在李奇看來已經足夠“氣派”:三十桌包席,天上飛的水裡遊的地上跑的,一樣不缺;喝的是五糧液,抽的是雲煙,啤酒飲料隨喝隨取;請的是最好的婚慶公司,婚車是六輛豪華汽車——一輛賓士,兩輛本田,三輛桑塔納。當然,全是租的——不過,租的也得付租金啊。那租金還不菲!具體點說,就是花去了李奇兩個月見得了光和見不了光的所有收入。整個婚禮現場被佈置得花團錦簇金光四溢——在李奇看來,這哪像普通人的婚禮,倒像是哪個王子和公主的“結婚盛典”!

不過,這一切在新娘王豔心裡,僅僅博了個“不過如此”!尤其是和吳月娟當時的婚禮比較起來,就更像沒見過世面的鄉下人的“壩壩筵”了。

吳月娟是王豔的好朋友——或許,用“走得最近的朋友”來形容更為恰當。吳月娟長相普通,身材平板,可就是這樣一個人,卻嫁給了一個坐擁千萬資產的醫療器械公司老闆!

吳月娟當時的婚禮像地震一樣震盪了整個熟人圈:他們招搖地開著像火車一樣長、由各國名牌車組成的迎親車隊,像穿城公交車一樣慢騰騰地晃過大半個城市。他們包下了市裡唯一一家五星級大酒店可容納六七百人的大廳,請來了不少本市權貴(主婚人是本市的王副市長),還請來了市電視臺的專業攝影師來留住他們“最美的一天”……當天吳月娟的笑,一直像盛滿的水一樣要溢位來——只是這溢位來的笑惠及不了他人,反倒像吃不到口的美食,源源不斷地勾起了她們心裡的酸水,誘發了她們嫉妒的蛔蟲的攪動。

雖然王豔是吳月娟“最好的朋友”,吳月娟卻沒有請她作伴娘。箇中情由別人不懂,王豔心裡卻是一片雪亮:她是怕自己搶了她的風頭!兩人姿容之間的差距,不亞於當今的貧富差距。站在一起,不是相得益彰,而是適得其反。以吳月娟那像針孔一樣小、像蜂窩煤眼一樣多的心眼,怎麼會在這最光輝的日子,讓別的女人搶去自己的風頭呢?

斟酌再三後,王豔穿著一件黑色的連衣裙出現在吳月娟的婚禮現場。這樣的打扮,與穿白色婚紗的吳月娟正好相反,免得她認為自己是想去和她“爭豔”。

事實上,王豔的肌膚又白又嫩,穿純黑色的裙子,黑與白互相襯托,加劇對比,效果更為*。結果果然也是如此——王豔一出場,就把很多男人的目光吸納到她的身上,就像一塊巨大的磁鐵,吸去了滿地的金銀銅鐵屑。王豔的“*出場”,讓原本就對她心有顧忌暗自防備的吳月娟心頭一沉;見她搶去了那麼多本應屬於自己的關注,更是恨不得像攆一條討厭的狗一樣把她攆出去!

等到王豔結婚,就該她來揪心了:吳月娟沒資本像王豔當時一樣對她,可吳月娟卻有其他的資本,那就是她的老公。準確地說,是她老公的富有,以及當初以這富有作支撐的隆重華麗的婚禮。所以,在籌備婚禮的時候,王豔不管李奇有沒有錢,有多少錢,從婚禮現場的佈置,到酒菜的規格,再到婚車的檔次等等,都提了具體要求,還一一量化到了細節,但儘管如此,她還是沒能逃脫吳月娟的挑剔。

在整個兒的婚禮過程裡,吳月娟這個閨中密友就像保鏢一樣緊緊地跟著王豔。她不斷地問這問那,問完之後或是沉默,或是輕輕地搖頭;她又像一個間諜或是一個好奇的小孩子,這裡翻翻,那裡瞧瞧……王豔肚子裡就像安了一部巨型蒸汽機,產了一肚子氣,又不能發作,憋得她的臉色就像暴雨欲來的暑天,陰霾、潮熱、壓抑、可怖,與旁邊一臉燦爛笑容的李奇恰成對比。

第1章 硝煙初起(2)

李奇當然高興!能夠娶到年輕漂亮的王豔,他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歷經了九九八十一難,加上不少運氣——還差點賠上小命,才大功告成的。李奇是在吳月娟和程興婚禮上見到的王豔,只那麼短短的一瞥,王豔的美貌就讓他“中了毒”,非把她娶回家方能解毒不可。

李奇也真夠膽兒——要知道,那時候圍在王豔身邊的男人沒有一個連,也有一個排!這一個排裡,有帥哥,有才子,有政府官員、有公司老總……相比之下,“才”、“財”、“貌”各方面都無出眾之處的李奇,實在是太不惹眼了。李奇的朋友知道他要去追求王豔,一個個把頭搖得像撥浪鼓。比較有涵養的朋友勸他“你就別浪費時間了”;心直口快的朋友則說“你這癩蛤蟆還真想吃天鵝肉啊”!最惡毒的是好友張揚,鄙夷地對他說:“你要是能把王豔追到手,我下半輩子天天給你提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