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娃娃,所以叫麗詩。”
“什麼時候,可以讓我到府上拜候伯父,伯母和其餘兩位馬小姐?”
“改天吧!”秋詩心中另有打算;徐森一雖然並不如左天培那樣英俊迷人,但是,他有名氣,人所皆知的大作家徐森一,愛詩也看他的小說,也常稱讚他,假如秋詩把徐森一帶回家,一定又會給愛詩搶走。
到目前為止,秋詩對徐森一,還說不上愛,但是,她很崇拜他。崇拜,有時候比愛卻還要狂熱,每一次,徐森一打電話約她,她就興奮得心跳,而每次和徐森一約會後,她都會感到心情愉快。
這是愛嗎?
一個愛情的失敗者,還能愛?
起碼,她目前仍然不肯放棄他。
“秋詩,你在想什麼?”徐森一見她呆住了,禁不住問。
“噢!沒有什麼?”
“不要為我而難過!”
“為你?我不明白。”
徐森一苦笑一下:“我知道你是位千金小姐,而我,只不過是個窮作家,我是不應該有太多的要求!”
“你誤會了,其實……”
“我都明白,你肯跟我交朋友,我已經感到很光榮,別的,我都不敢再奢求。”
“事情根本不是這樣,是……慢慢的你自然會了解。”秋詩不想說愛詩的閒話,迫得欲言又止,唉!愛詩不好,也總是自己的妹妹,而且,此時此地,她也沒有理由告訴徐森一,她怕愛詩搶走他!
大自作多情了吧!
像徐森一這樣年青的作家,追求他的女孩子還會少?他不是說過,每天都接到很多讀者來信,出版社的老闆,特地為他請了一個專人回信?秋詩認為徐森一同情她的成份多,喜歡她的成份少。
她很自卑。
一個經歷過兩次戀愛失敗的人,難免自卑。
她願意維持現狀,經常保持和徐森一見面,雖然不像天培和夢詩那樣密切,但是,她總可以算是徐森一的女朋友了吧!
“除了愛詩,我們三個女兒全變了。”馬太太和丈夫閒話家常時說。
“變了?我倒看不出!”
“那是因為你忙著做生意,在家的時候少,所以你什麼都不知道。”
“她們怎樣了?”
“秋詩最近已很少唉聲嘆氣,也不再整天躲在房間裡,她間中也會去應酬,一個星期,大概有兩天不在家裡吃晚飯。”
“你倒很細心。”
“做母親嘛!”馬太太吐口氣:“夢詩呢?一個星期有七天不在家裡吃飯,假期一早就出去,看見她就開心,又是唱歌又是笑,我看她,起碼胖了回五磅。”
“會不會是交上了男朋友?”
“如果真有其事,我可要感謝上帝。在我四個女兒當中,愛詩和夢詩最麻煩。愛詩亂搞男女關係,放蕩到不得了。夢詩卻恰恰相反,她一提起男孩子就皺眉頭,根本沒有一個男孩子她看得上眼。胖的太胖,瘦的又太瘦,唉!我所有朋友的兒子都追求過她。她連跟人家吃一頓飯都不肯。我早已有心理準備,知道她總有一天會入修道院。”
“她最近轉變,會不會是因為她辦妥了入修道院的事,所以她開心?”
“那倒不大像。”馬太太想著:“最近她一連縫了十二套運動裝,騎馬的,打球的……唏,她以前不是一直喜歡白色?……”
“現在她喜歡大紅大綠?”
“不,還是以白色為主,不過,會加一些顏色嬌豔的花邊,或者添上一隻彩色袖子。”
“做修女,用不著縫那麼多新衣。”
“就是嘛!”
“她一定在談戀愛。”
“真的就好了!”馬太太笑眯眯:“不過這孩子很特別,她說不定,會愛上一個清道夫。”
“你一定反對!”
“我才不反對。只要她喜歡,只要她有歸宿,她嫁推都可以。至於那清道夫女婿,你安排他在工廠裡做總經理,不就行了?”
“好主意,全都解決啦!”馬永安也很開心:“麗詩呢?這小寶貝呢?”
“誰都知道麗詩是我們馬家的開心果,現在,你要她笑一次可真難。最近,她變了,變得又乖又聽話。”
“這是好現象,哪一個做父母的,不想兒女又乖又聽話。”
“但是,她乖得可怕,每天下了課,由學校回家,立刻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她功課進步了,但是,她不笑又不說話,人呆了,不再像以前那樣活潑。以前,她喜歡玩,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