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想樓下的眾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會讓他們更興奮,因為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現充分說明了不久後就將開始的選美比賽,會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這二位都長成這樣子,他們的女兒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個人心中都有疑問。
“看夠了沒?”阿德斯見孤兒站在窗邊好久了,不禁問道。
“這兩個人真的不和到這個地步呀。”孤兒好事的說,“你說是奧西的女兒莉莉獲勝,還是錢左樂的妹妹會贏?”
“無聊的事,不猜。”
“誒,你這人很沒有情趣呀,還不如追風家的粉紅老頭。”孤兒想起那番誇獎的話,雖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還是有些高興,“他說:驛馬家的愛西太過嬌豔輕浮,不夠端莊;尊貴家的莉莉美則美矣,可惜裝腔作勢,令人作嘔;文曲家的尼科兒太過柔弱,沒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祿伯爵小姐,美得豔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氣,有本事會賺錢,活潑又風趣,見多識廣——哈哈,他誇我哪,你就沒誇過。”
“無聊,快回去睡覺。”阿德斯又把孤兒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間,但心裡對那個粉紅老頭兒的話卻深以為意,他只是不喜歡孤兒提起追風家,因為追風家有路易。說………………
第三卷 第三十七章 愛西搬過來了
選美大會定於五天後舉行,之前的幾天,來到黃金城的人進入了集體狂歡之中,逛街、遊樂、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為。到處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孤兒在樓上就聽到吵鬧聲,還以為又有人想出了什麼新鮮段子玩樂,到樓下一看,實在氣壞了。
是愛西!不知道她本來住在哪裡,但她現在正搬進盈祿商隊所住的這間客棧。孤兒當然知道她是為什麼,也知道愛西同她一樣,是花了大價錢和別人換的住處,但她無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開一家盈祿連鎖客棧多好,那樣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裡,還能把討厭的人擋在門外。對,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蒐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辦。
可是現在,她只能忍耐著愛西闖進她的生活裡。
她站在樓梯上,俯視著一身黑色,但妖嬈撩人的愛西,愛西則站在客棧大堂中,一邊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視,一邊挑釁性的看著孤兒。兩個女人互不說話,但整個客棧的磁場都變了,簡直是火花四濺,就差直接拿著刀硬拼了。
最可惡的事,愛西的房間在阿德斯的隔壁,這讓孤兒總有些可怕的聯想,腦海中不停出現愛西施展殘餘魔法,穿牆而過,擠上阿德斯的床。
於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換房間,阿德斯卻堅決不肯,鬧得孤兒很生氣。甚至氣得掉了兩滴眼淚。而在餐廳裡、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門邊,只要阿德斯出現,愛西也一定會出現,並且一定會上來打招呼,表現得非常熟稔親熱、甚至談笑風生,好像四處炫耀他們地過往。
阿德斯雖然和愛西不多說話。也儘量保持距離,但卻並沒有完全拒絕她,讓那個女人總有機可乘,孤兒趕不得、氣不得、怨不得,氣悶極了。全城的人都很開心。唯獨她每天患得患失,氣鼓鼓的。
還有一件可怕的事發生在小四四身上,愛西在餐廳裡看到英俊健壯的小四四後,立即像聞到了腥味的貓,死命地貼上來,有一次還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說話。手指在他胸前劃呀劃的。
厚,這女人真是不要臉透了,可她偏偏拿這種人沒有辦法。
“你這個奴隸不錯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愛西時,這個女人見左右無人,輕佻的說,“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著這樣的好貨色,只怕是早就嘗過了吧?”
“你以為人人像你嗎?沒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兒冷冷諷刺。
愛西根本不以為意。“是啊,我的床上沒有男人。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從十三歲有了意識,就不能沒有男人了,這有什麼不可以嗎?既然諸神讓天下人分為男女,就是為了讓他們在一起地。反倒是你,難道不需要男人嗎?乾脆請諸神封你聖處女得了。”說完還哈哈大笑。
孤兒很想問。肉體很重要。那心靈呢?性愛很重要,但愛情呢?但她終於沒有問出口。因為愛西這種接近於動物的女人是不懂這些的。或者她不如動物,因為她不單純,從她那雙漂亮如紅寶石的眼睛裡,孤兒看出了她的算計、陰謀和卑鄙無恥的氣息。
忍耐了兩天,孤兒終於忍無可忍了,因為阿德斯和小四四雖然並不太理會愛西,但似乎也沒有很絕決地拒絕,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視愛西為透明,愛西有時和他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