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念的喜歡,一清二白。
這個年紀的男人,在那個現實或者殘酷的社會,是被壓力逼垮了吧。我總是能從那放聲嘶叫的歌聲中,體味到一絲無奈和掙扎。可是當我睜著亮晶晶、卻無知不世故的眼睛,想從他的表情中挖掘出點什麼,或想深入他的內心一探究竟,卻總看到他搖頭嘲笑我,“別看了,再看,你也什麼都不懂。”
二十九章 極品男人2
常常地,他會攜我的手去歌臺,唱個痛快。
我再也不是他當初嘲笑的那個不稱職的小姐,我把他愛唱的歌,都混了個音熟。別管多有挑戰的高音低音,我都來者不懼。
唱《知音》,彷彿高山流水下,我與他絕世獨立,真的是有那般超凡脫俗的默契;唱情歌,總能眉目傳情,嫣然一副彼此能深情相許的痴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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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桃報李。我除了能從他的目光中,看到真心的喜歡和欣喜,似乎沒有更深的感情。所以,我也想用我的真心,去回報他一直以來給我的溫暖。
我有時侯在想:如果我早遇他10年,那麼我和他之間,是否會有別的故事?
答案我不可求證,因為時光不可更改、歲月不能倒回。我與他,畢竟在之前的年紀,生活和喜好並無交集。在這個前提面前,我認命,對夢想別無懸念。
在我的道德觀裡,尚不存在第三者的罪惡感。我並不懂得自己就是那時價值觀動盪的年代裡,最危險的道德侵犯者。小姐中有多少人,不經意間演變成了別人家庭生活中的第三者,而她們的初衷,不過是為了掙點錢而假意扮作男人的紅顏知己。一旦假戲真唱,入主東宮,是否又得到了她們夢想的穩定和幸福?
沒有人告訴過我她們的故事,我亦難猜。
但呂延春,卻是男人中的男人。面對紅顏的誘惑他異常冷靜,面對美色的變化多端他保持默然。他遊戲人生的態度,卻並不沉醉於虛無縹緲的感情,即使面對的是紅粉知己,卻能始終保持著自己對婚姻的篤定和堅持。
這就是我眼中的*男人。
他對我惟命是從。
只不過我要吃份冰淇淋,他二話不說起身便走,爭取在它融化之前買來給我。卻會在我略帶頑皮的吃相面前,投入、迷惑地痴看。
那樣子,傻得可愛。
除了小費,他變著花樣博我歡心。知道我喜歡金首飾,不顧當時價格不菲,戒指、腳環,各種樣式地送了我好幾個。沒看見我帶,就生氣,跟我約定:每次戴一種,小費發100。要是敢不戴,在他那裡白坐檯,沒小費。
於是我索性把所有首飾穿掛在身,象極了印度的黃金女郎。大搖大擺地出現在朦朧的燈光裡。他盯著我纖細的腳踝看,目光誇張地令我難堪。
“哪天我非得把它們這樣戴出門去。”我恨恨地,“若被人搶了,看你來給我收屍!”
他忙不迭上來捂住我的嘴,“別說死啊死的!你死了,我怎麼辦?”
“是嗎?”我愁腸百轉,柔情如水,卻依向他,在他的白襯衣上狠狠印下火紅的唇印。這一招原本是為了制住那些河東獅吼的不安分客人,但對他這樣,卻多少含了幾分親暱和快意。
而後,看見他慌忙到處找紙巾,想把那唇印擦去,卻終於意識到是徒勞。面對我陰謀得逞的得意,最終不過是無奈地笑笑。
他還有一大愛好,就是跟我談論吃喝玩樂。凡是我沒吃過的,都要帶我一嘗為快。末了還不忘約下一次:這個怎麼不好不好?下次還要帶我見識哪裡哪裡。
我開了眼界,也起了饞心。原來不過粗茶淡飯即可打發的食慾,在滿場酒色面前被漸漸腐蝕。慾望慢慢升級,卻尚未嘗到欲求而得不到的苦,只因為那個男人,從來不曾讓我那他那裡受半點委屈。
所以令我更加肆無忌憚,同時視覺失去平衡:對這個黑暗世界,只認定它的脫俗、自由和完美,對它所有的黑暗、罪惡之處都絲毫不見。
這裡的生活是甜的——耳邊永遠響徹著,男人違心或真心的甜言蜜語;這裡的生活是真的——每當燈光亮起、掌聲響起,你所有的缺點都將不自知,所有的弱點都將隱藏不見,讓你不知不覺地自高自大、自認為自己是女神。
千篇一律的逢場作戲,讓你沉醉在慾念似假似真的滿足裡,不可自拔。
我始終不能明白:一個男人,如此純粹的對一個女人好,費盡心機地討她歡心,卻不求任何回報,不介意不能和她廝守一生、獨佔她的身心,究竟需要多大的定力和包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