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抓錯人了知道麼!”
弗裡茨鎮長眼睛通紅,身體微微顫抖,惡狠狠說道:“我是奧古斯塔鎮的法官!
你們無緣無故扣押我,我一定會起訴你們的!”
“抓你自然有理由,你現在以謀殺、貪汙兩項罪名被逮捕,做為法官,應該知道你自己的權利吧。
可以去請律師,假如付不起律師費的話,我們會免費幫你委派一位公職律師。
帶到警察局去,等我回去再審問他。”
埃德加探員見過無數次威脅,神情滿不在乎,揮揮手讓兩位FbI探員將他帶走,對韓宣說道:“抱歉,在你的度假村發生這種事情。
我們剛才去搜查他家,找到了決定性的證據,一把44口徑的柯爾特巨蟒手槍,彈夾裡的子彈,和犯罪現場留下的那枚子彈一樣。
估計他是覺得不會有人能查到這是起兇殺案,所以沒有丟掉那把槍,罪犯經常這麼自大,事實上他的計劃確實不錯。”
周圍不少人聽見了這句話,瞬間聯想到最近鎮上唯一一起死亡的案子,漢納克父子!
喧鬧聲驟然想起!
馬丁內茲還幫弗裡茨投過選票,此時喃喃說道:“上帝啊,竟然是法官幹得麼......”
……
時間往前推移兩天。
那天,韓宣和他們去犯罪現場調查完。
下午埃德加探員和cSI的隊長克洛普探員,帶著金屬探測器又去了一趟。
可是那附近有座方鉛礦,受到裸露在地表的鉛礦石干擾,金屬探測器發揮不出作用,無功而返。
之後,埃德加留在奧古斯塔鎮繼續調查,克洛普探員則返回海倫娜市的聯邦調查局總部。
法醫解剖漢納克和瑞克屍體時候,發現了他們身上不尋常的撕裂傷口。
不同於狼的抓痕和咬痕,在漢納克右邊第二根肋骨處殘留的肉上,發現了子彈所造成的撕裂傷,表皮還有輕微燒灼過的痕跡。
同樣,瑞克大腿上也有這樣的傷口,雖然肉沒了,但子彈刮擦到腿骨,導致骨折的同時,留下了擦痕。
真正被槍擊後,可不會像電視裡那樣,用手捂住傷口還能繼續跑。
身體內部的肌肉、血管變得一團糟。
即使穿著防彈背心,也會斷幾根骨頭,有很大可能會昏迷。
以當時他們父子倆的受傷情況來說,根本不可能逃跑。
而且犯罪現場調查部的人,在一頭死狀另類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狼身上,發現了刀割和四肢被捆綁過的痕跡。
以不列顛哥倫比亞狼護短的特性,假如當時它沒有立即死亡,還能求救,聲音會把周圍幾公里內的狼群,全都吸引過來,或許這才是導致他們被狼襲擊的真相。
一個失血過多可能昏迷,另一個腿部受傷不能逃走,這兩人在雪地裡,遇到了飢腸轆轆的狼群,外加其它食腐動物,下場可想而知......
因此證明是謀殺無疑。
由於現場被破壞了,手裡掌握的線索太少,埃德加探員開始調查,為什麼會有人想殺了他們。
在漢納克家附近走訪得知,他很少離開鎮子。
上次離開奧古斯塔鎮還是去年秋年,要說他能跟別人結仇的話,絕對是鎮子上的人沒錯。
埃德加將首要目標,定為那些因為漢納克坐牢,最近被放出來的有前科的犯人,這種型別的人在鎮子裡數量不多,他們都有那天不在場的證據。
能將身體龐大,重達七十千克左右的雌性不列顛哥倫比亞狼,搬運到現場,不是團伙作案就是位男人。
連續問了四十多人,埃德加探員覺得了解的夠多了,在奧古斯塔鎮時代報紙的記者採訪下,釋出了對兇手的初步側寫:
男人、年齡在30到55之間、白人、性格沉穩冷靜、身體強壯、狩獵經驗豐富,會設定陷阱捕捉灰狼。
槍法很好、並且擁有44口徑的手槍、和克納漢或者瑞克,在近期有過矛盾......
埃德加探員去找弗裡茨鎮長,請求增發報紙時候,意外發現弗裡茨鎮長的神情,雖然鎮定,但很不對勁。
憑藉許多年刑偵經驗,從對方一些細微動作和表情中,他覺得鎮長有事隱瞞,卻並沒有往“他是兇手”這方面想。
直到第二天,報紙刊發出去。
武器店的老闆雷蒙先生,跑來說去年弗裡茨鎮長,在他店裡買過一把44口徑的手槍,而且他還是位狩獵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