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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顧頡剛離開北京(2)
顧頡剛一直對這樣的調查活動充滿興致的,他說:
我們一班讀書人和民眾離得太遠了,自以為雅人而鄙薄他們為俗物,自居於貴族而呼斥他們為賤民。弄得我們所知道的國民的生活只有兩種:一種是做官的,一種是做師的。此外滿不知道(至多隻有加上兩種為了娛樂而連帶知道的優伶和娼妓的生活)……這幾年中,“到民間去”的呼聲很高……然而因為智識階級的自尊自貴的惡習總不易除掉,所以只聽得“到民間去”的呼聲,看不見“到民間去”的事實。
顧頡剛終於獲得了“到民間去”的機會,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天,他自然全力以赴。特別是調查同仁之一的孫伏園正擔任《京報》副刊主筆,這次調查的材料結果,不愁沒有發表的園地,顧頡剛更覺得興奮起來了。只是,轉念一想,發表這些調查資料,會不會引起非議:《京報》提倡起迷信來了!顧頡剛又突然感覺有些沮喪。
想要“到民間去”,竟陷於這樣的精神困境,是顧頡剛始料未及的。然而,更讓他難過的是知識人的經濟困境。這趟妙峰山之旅,調查的費用“僅僅領到五十元”,已不禁令他嘆息不已:“堂堂的*,為什麼在學術方面的供應竟缺乏到這樣呢?”不要痴想國家政府會支援這樣的調查活動,顧頡剛自己的生計,都大有問題了。
在北京大學工作的顧頡剛,基本上得仰賴薪水過日子。可是,財政困窘的北京政府,沒有辦法按時發薪。1925年1月的薪水,得拖到6月才領得到第一筆,要到7月才能全部領齊。幸而顧頡剛在孔德學校兼職之所得,倒還可以按時全部收到,不致完全困窘無門。1925年12月底,因為前妻之父吳壽朋去世,顧頡剛為了喪事“出款浩繁”,已經吃緊,不料,到了1月初,不僅北大這個月不能發薪,連孔德學校“亦僅半薪”,讓他大嘆“如何得了”,妻子為此,亦是“肝火甚旺”。1月6日,好不容易請“長官”北大研究所國學門主任沈兼士向學校借了八十八元,“可還許多小債”,然此終非長久之計。妻子因為鬧窮的關係,“不懌之色,萃面盎背”,更讓顧頡剛大為“不歡”(《顧頡剛日記》,1926年4月2日)。顧頡剛自己更是“債臺高築”,結算一下,“負債幾及二千元”(《顧頡剛日記》,1926年5月16日)。“手頭乾涸已極”,甚至於房租都沒法子付了,“沒有法子”,只好向恩師胡適開口,“承借六十元”。本來,顧頡剛蘇州老家“非無錢”,可是他“以種種牽阻,終不能向家中取錢”,反而得“有賴於師友之濟助,思之悲憤。回家後哭了一場”(《顧頡剛日記》,1926年6月6日)。雖然,顧頡剛可以賣文救急,卻總覺得自己不該把學問之事當成生計的奴僕,更覺得這樣一來,做學問就不忠實了,不免內疚。生活窘迫既然如此,“北京居,大不易”,這樣的環境,還能待下去嗎?
三
這時候在北京大學任職的顧頡剛,同時也邁出了經營與學術文化息息相關的社會事業的腳步。
原先,當顧頡剛在1922年夏祖母病重時曾回原籍蘇州照料,並且進了上海商務印書館當編輯員。在上海的他,同一起任職於商務印書館的沈雁冰(茅盾)、周予同、鄭振鐸等人,交往密切,常常聚在一起討論、閒談、聽留聲機。1923年1月初,鄭振鐸在聚會的時候發言道:“我們替商務印書館編教科書和各種刊物,出一本書,他們可以賺幾十萬,我們替資本家賺錢太多了,還不如自己來辦一個書社的好。”眾議皆諾。於是,除了鄭振鐸與顧頡剛之外,聯絡了沈雁冰、周予同、胡愈之、王伯祥、葉聖陶、謝六逸、陳達夫與常燕生,組成書社,約定每個人每月繳十元,十個人共一百元,由顧頡剛存入銀行。周予同提議將這個組織命名為樸社,也得到眾人的同意。樸社的發展很快,接著又有俞平伯、朱自清等人的加入。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五章 顧頡剛離開北京(3)
顧頡剛十分在乎樸社的前景,與妻子談到它,居然“太快意,精神提上,竟致失眠”(《顧頡剛日記》,1923年6月24日)。可是,1924年上海發生戰事,在滬同仁急需用錢,議決解散樸社。當時人在北京的顧頡剛大怒,卻已“鞭長莫及”,收到上海樸社同仁寄來的款子之後,他找了老同學蔣仲川等人入社,仍舊約定存下錢來,決意繼續維持下去。1925年6月28日,顧頡剛更當選為樸社的總幹事,肩負起更大的責任。
樸社總幹事的身份,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