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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覺得說的很對啊。我不知道作協是什麼情況,但是對這個東西真的不感冒。出版過作品的作家被人們認可的又有幾個?不說是文人相輕,天下人都曾目睹文人的恥笑。

我不喜歡魯迅——因為我讀不懂。我不喜歡語文——因為我不喜歡讀魯迅。這之間沒有致命的聯絡,看看除了魯迅,郭沫若、巴金、矛盾誰喜歡?是我們不愛讀書?大概是我們讀不懂吧。

網路文學都有讀者,儘管只是消遣,也有讀者。

我自然希望有人讀我的作品,哪怕也只是消遣。我原本也是一個重文筆抑情節的人,我看不懂《百年孤獨》,讀不下《戰爭與和平》。對於我影響最大的三部書:《飄》《挪威的森林》《麥田裡的守望者》《飄》給了我震撼,無與倫比,當初有同學說我很像書裡的男主人公,我笑笑,心裡很開心。

《挪威的森林》直接給了我另一種感覺,書還可以這樣寫。村上春樹到現在沒有諾貝爾獎,但銷量卻說明了一切。莫言最令我反感的,是因為村上春樹的存在。

《麥田裡的守望者》改變了我寫字的風格。我都忘記了原來我會怎樣描述一件事情,我就按照我想的來說,似乎那不像是文學,而是說話,但我就是喜歡。

我的處女作我起了一個《哲君天下》的名字,我覺得很俗了,我打算寫成一本第一人稱為主第三人稱為輔的同性戀愛玄幻文,由於在是不是要走上**路線的問題存在猶豫,我設計的主人公三番五次經歷的生死變性、入夢**。當我下定決心的時候,沒有人鞭策我,我也沒有看到所謂的讀者反饋,加之那個編輯確定我都不願意承認那是我的作品的名字,我太監了。我會在最後加以說明。朋友看了很支援我——因為他沒見過那麼寫的;另外一個人聽了我的大致劇情後認為這些至少是50萬字的水平而不是10萬。

我討厭韓寒、郭敬明,我沒看過他們的書,我的高中語文老師說《三重門》寫的很爛,那可是銷量最好的。(注:我的高中語文老師是個愛看小說的裝嫩女漢子,打扮以俏皮為特點)宿舍的老大也是小說痴迷者,他覺得這輩子老了之後能讓孩子在網上看見自己寫的小說是很驕傲的事情。只可惜,他一直在看,從來不寫。而我,一直在寫,從來不看。

當空洞來臨,情節不吸引人,敘事方式不新奇,人物描寫不生動,筆力不夠就漸漸摧殘著我原本就不是很堅定的心。

不是我不想看,真的是看不懂,看不透。

文人相輕,我曾在縣城書店找尋海子詩集,當我買了之後讀過幾遍不甚瞭解。筆者所述又和我大中華教師說的千差萬別,真的,簡直是垃圾!

書,給懂的人看。路,給活的人走。

補註:強烈呼籲不要把那些作者都沒有想過的問題留給中學生做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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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的擼啊擼

呆板,好學生,不玩兒遊戲,聽話,內向這些都是我之前的代名詞。大一的那麼一天,不想去上課,宿舍的幾個小夥伴都去電子閱覽室(學校裡的網咖,比較便宜,學生選課一般也在這裡)玩兒lol,我也不想去上課就也去了。

我第一次玩兒被電腦殺的死去活來。很慘很慘,不知道自己在哪裡,總之就是誰也打不過。我放棄了,一個人回了宿舍。後來在舍友的調教下,和春哥在電閱把大把大把的時間打人機,總是他殺的手都麻了我還是不斷的死。從第一次打人機拿一血到舍友之間pk被殺爆,我經歷了很漫長的時間,我就是個陪襯,就是個坑。

為了擺脫坑,我開始努力,看資料板,看攻略,看影片,看比賽。對於這個遊戲的第一個轉折點是我第一次打了將近80分鐘輸了,匹配局,對面玩家和我們水平差不多。我感覺到了“拯救世界”的那種感覺,要不是我可能30分鐘40分鐘就輸了,可也是因為我最後輸了。每個成員都很重要。

第二個轉折點是我carry了隊友,開黑的小夥伴終於認可了我,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是一個白痴級別的,因為我就只會玩兒一個英雄安妮。每當玩兒遊戲他們就讓我玩兒阿木木,然後出肉,然後在遊戲裡說我坑!那時候幾乎天天開黑,每天打的都不多,可都在一起,很嗨森。

第三個轉折點是大家大部分有了電腦,我們也都30級了,開始在宿舍裡打戰隊,秉承著我最坑我打輔助的原則,我們一直在一起。直到某個版本提莫強的不行我們一起玩兒我稱霸天下的時候才真的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