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從什麼渠道得到了我家的鑰匙呢?我努力地想……
活著真不易,我要當好一個作家,否則就沒有錢餬口;還要具備當偵探的素質,因為危險就十面埋伏;甚至還要略懂醫術,至少要知道如何預防愛滋病……
前幾個月,我家曾經僱過一個保姆,那個特別漂亮的女孩拿過我家的鑰匙,後來,因為她長得太不像保姆了,太太就把他辭掉了。
再往前,就是半年前我家裝修的時候,鑰匙曾經交給裝修公司的負責人。
再再往前,我剛剛拿到鑰匙的時候,一次我來看房子,走時,太匆忙,鑰匙沒有從門上拔下來,開車到了長安街才想起來,急忙趕回去。好在當時是個空房子,好在那個白班保安巡視時發現了它,替我收起來,最後交給了我。
除此,這鑰匙再沒有經過別人手,跟保安j沒一點接觸。
難道那個保姆是保安j的女朋友?
不可能,她長得那麼漂亮,說是我的女朋友還般配些。
那她是他的同夥?也不可能,她連保姆都不像,更不像罪犯了。
難道是那裝修公司的負責人乾的?
不會,他的錢估計不比我少。我沒聽過一個錢多的人偷了一個錢少的人,結果又被抓了。
難道是那個白班保安配了我的鑰匙,又賣給了保安j?
更不會。那個白班保安一看就是一個乖孩子,也就是那種沒什麼大出息的孩子。我肯定他不會。
那是怎麼回事呢?
我開啟一瓶紅酒,開始喝。
天色更暗了。
我沒有開燈。我不想讓房子裡的一舉一動都暴露在外面的眼睛裡。現在,從外面看裡面是黑的,我卻可以看見外面的一切。
一個人在雨中。
紅帽子,紅肩章,紅腰帶。
我一下沒了閒情逸致,放下杯,走到窗前,窺視他。
玻璃上淌著水,像一條條快速爬行的蚯蚓,他有點模糊和晃動。
其實,他一點都不晃動。他筆直地站在雨中,不穿雨衣,不拿雨傘,就那樣地站在甬道中間。我甚至看見他的兩條腿中間沒有一點縫隙,兩隻手還摸著兩側的褲線。他的紅帽子被澆得有點變形,他的制服緊緊貼在他的身上。
他在幹什麼?
我這時候懷疑他是個精神病。
有一輛車冒雨開過來,他立即正常地邁開腳,朝前走。那車過去後,他又停住了,繼續筆直地站立,像個木頭人。
我一直看著他,他一直那樣站著。
天光一點點收斂了,那個站姿消失在黑暗裡。
十一、照片
兒子非讓我領他去動物園,我答應了。
這孩子連真正的小雞都沒見過,這是個問題。他從小到大見到的都是一個鼻子兩個眼睛的東西,這樣下去他會做噩夢的。
我應該領他去見見另外的動物。否則,大象、長頸鹿、兔子這些東西在他心目中都是動畫片中的童話形象,假如有一天,真的老虎來到他的面前,他一定不認識,還會很好奇地摸摸它的腦門。
那不出大事了?
我領著兒子來到停車場,開啟車門,把兒子放進去。我抬起腿準備上車的時候,突然看見了一個什麼東西,又把腿收了回來——沒什麼,我只是看見車的前輪下,有一個什麼東西的角,那或者是一張廢棄的賀卡,或者是個空煙盒。
可是我又覺得都不太像,就蹲下身仔細看了看——儘管那個角很小,但我還是可以斷定,那是一張照片。
誰把照片扔到我的車輪底下了?這不是咒我嗎?
我把那照片往出抽,根本就抽不出來。
我改變了判斷——這照片絕不是塞進去的,而是我停車時壓上去的。
我上車把車發動著,倒了一尺遠,又下車,看那張照片。
我大吃一驚,那照片上正是鄰居丟的那個孩子!他站在甬道中間,喜洋洋地看著我。他的旁邊是草坪和爛漫的花樹,還有幾個卡通式的休閒凳。
他喜洋洋地看著我。只是……他的臉上有血,紅得驚心。
我用手蹭了蹭,那紅色脫落了,都沾在了我的手上。我不知道那是人血還是狗血。
一定有人故意對我使壞。他是提前放在地上的?停車場可以停一百輛車,他怎麼知道我的車停在哪?
他有我的車鑰匙?
我想不明白,但是我肯定這個使壞的人和那個孩子的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