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非劉氏不王”的金牌護身,漢惠帝死後其勢力就開始積聚膨脹,他們佔據大片封地,掌有封地軍政、財政大權,到了文帝時期,已成國家之患,最終在景帝時,爆發了差點顛覆漢王朝的“七國之亂”。
這既是劉邦老人家好心辦錯事,又是歷史車輪絕不會因個人之力而停滯轉向的力證。
第二十一章 漢初建制發展
漢初百廢待舉,秦末的諸侯混戰使得民生凋敝,擺在劉邦面前的首要問題就是恢復經濟,只有這樣才能在根本上鞏固政權。
人民吃飽飯了自然不會造反,國家富強別人自然不敢欺負。
面對這一迫切要求,劉邦採用“無為而治”作為漢初治國方略。
“休養生息、與民休息、務在寬厚、約法省刑”這四個詞可以用來概括無為而治的精義。
無為而治出自老子道德經。
老子說:遵循道的法則來治國的人,不明確告訴老百姓應該怎麼做,不故意表彰那些所謂的“善”事,而是(自己)要以愚民之心對待之,老百姓之所以難治,是因為他們和君主一樣有智慧,所以以自己一個人的智慧去治理國家,(隨意妄為)是國家的不幸,而不以自己的智慧去治理國家,是國家的福氣。
老子的這番話說的就是無為而治。
說了這麼多,那麼什麼才是無為而治呢?
老子在《道德經》中的多半文字都是以無為而治為中心的,“無為”即不去改變道的法則,而道是無形的,人們怎麼才能遵循它的法則而不出錯呢,那就是法律。
再結合老子提倡統治者站在人民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和人民換位思考。
我們可以直白地解釋成:漢初的無為而治,就是制定出人性化律法,用這種律法營造出治安良好的安定環境,這樣發揮空間有了,再將人民放進這個發揮空間,就甭管了。
人民向來很聰明很勤勞,只要你給他安定的條件,給他塊地,他就會好好幹活積極向上。
這就是漢初的治國方略“無為而治”——休養生息、與民休息、務在寬厚、約法省刑。
無為而治所需的這套人性化法律由蕭何編撰。
蕭何在“約法三章”的基礎上,參照秦法,摘取其中合乎當時社會情況的內容,制定了律法共九章。這是漢朝製作律令的開端。蕭何制定的漢律九章,刪除了秦法的苛繁、嚴酷,使法令更為簡明。
無為而治、蕭規曹隨
劉邦死後,太子劉盈即位,是為惠帝。蕭何繼任丞相。不過這時,蕭何年事已高。由於常年為漢室操勞,終於臥病不起。
病危之際,漢惠帝親自前往探望,並趁機詢問:丞相百年之後,誰可代之?
接著惠帝又問:曹參如何?
蕭何聽了,竟掙扎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