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他是他們這一批同學裡最早一個立功的人。
還是在防暴隊時,他們開車追捕一個持槍殺人搶劫犯,罪犯騎著摩托車在路上跑,他們開著輛吉普車追,快到跟前時,陳默在車子行進中就飛身撲出去,將犯罪分子從摩托車上撲翻出去……為這事,市局給陳默記了一個大功,那是政府的功,要是放在現在,怎麼也弄個三等功、二等功什麼的,也許陳默沒有被提拔可能緣於他性格里的許多東西,比如孤僻、吝嗇、愛抬槓認死理、毛愣、較真兒等等這些性格里的缺陷影響了他的進步!如此看來,陳默當屬政治上不得志。
再看看陳默的感情世界。
和陳默一般大的,這幾年結婚的結婚,搞物件的搞物件,還有一部分人正準備結婚,就剩下陳默了。據夏小琦他們說陳默其實心氣兒挺高的,他要找一個比他們找的都要好的一個姑娘。這姑娘人要長得漂亮,不漂亮不行,漂亮了不聰明不行,聰明瞭還要家庭條件好,社會地位好,所以說陳默就碰不上這麼十全十美的。叢明給陳默介紹過不少,可是由於陳默自身條件有限,比如個子不佔優勢,長相一般般,家庭條件也大不如從前,他看上的,人家看不上他,人家看上他的,他又看不上人家。所以從愛情的角度上講陳默是愛情失意。
家道中落,政治上不得志,愛情失意,這一切會使陳默感到極大的不平衡。陳默怎麼能夠忍受別人的好和自己的不好呢?他會說:你們本事沒我大,你們憑什麼混得比我強呢?
一個失衡的人總是希圖從一種特殊的途徑裡找回平衡。
陳默是一個喜歡極端的人,他從這一條路走敗了,他有可能尋求這條路相反的那條路來實現自己的價值,也就是說,他認為他在做警察的這條路上並不如意,那麼與警察職業相反的是做罪犯,以陳默的聰明,以陳默的身手,以陳默的心性,以陳默對警察這個行當的深如骨髓的瞭解,古城幾個大案,陳默敢做,陳默能作! 一個警察,一個優秀的刑警要是墮落到犯罪這條道上,遠比十個、百個罪犯還要可惡、可怕、可恥。因為他是兩面人,他知已知彼,他還在專案組,他作了案而後看著一群人忙著破案,他也忙著破自己作的案。誰會想到,誰能想到,誰敢想到一個粉色人,在那層粉色的掩護下,從肉體到靈魂都蛻成了黑色人……
警察犯罪,在國內,仍不失為一個死角,不敢想也是情有可原,就像自己身上長了一個腫瘤,不到癌變就下不了決心去做手術,也像自身長了一個毒瘡,誰自己敢下手挖自己的毒瘡呢?那不是跟挖自己的心是一樣的嗎?
“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叢明兩腳一支地就將車子停在了道上,他四下裡看了看,他恰恰停在了一個十字路口的正中間,他這個人,他的思想現在都停在十字路口上,他不能就這麼停下去,他必須做出選擇:要不要找組織談?找誰談?怎麼談?
夜色迷離,而他的思緒比夜色更迷離……
2
就在叢明迷離不定的第二個夜晚,古城警校發生了一樁學生槍擊老師的惡性案件。案子的起因是這樣的:畢業班的學生考完試後就在學校裡等著發畢業證。而李男和盧偉閒著沒事就偷偷把軍體教研室駕駛課用的摩托車給開出去了,本來李男是想開出去給他的商校的同學顯擺一下,結果沒成想撞一棵大樹上把車燈給撞碎了,兩個人一看闖了禍就不敢大白天回學校,在外面等著到天黑,又捱到夜裡10點多鐘學校熄燈的那個鐘點才鬼鬼祟祟地回了學校,本想人不知鬼不覺地把摩托車再偷偷放回原處,沒想到他們剛剛把車放好,從廁所那邊走過一個人來。那人手裡有一個紅點一晃一晃的,壞了,李男說,準是烏日升。烏日升是他們的班主任。為什麼說是烏日升呢,因為大傢伙都知道烏日升有蹲廁所拉屎抽菸的習慣。李男和盧偉就趕緊把身子緊緊縮在車後面,想等烏日升過去了再出來,誰知烏日升就站在摩托車跟前不走了,他們就知道壞事了。可是他們還想僥倖逃過去,所以就屏住呼吸跟烏日升在暗夜中對峙著,還是烏日升先說話了,烏日升說,還不自己站出來,還等著我親自動手揪出你們來嗎?你手腕上的夜光錶一閃一閃的我早就看到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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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四伏第七章(4)
李男情不自禁地說操,忘了這茬了,他趕緊把夜光錶擼下來。又一想擼下來也沒用,就乖乖地站起來,一臉看不見的黑乎乎的沮喪。
烏日升又說了,有你們這麼不像話的嗎?今天發畢業證滿校園找你們就是找不到,你們是成心不想畢業吧,把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