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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你幫著開一下去吧,他不認識你的車子!”

叢明感激地說:“不用不用,我能猜出是哪一輛!”他接了鑰匙匆匆地下了樓,肖依儂追下來,他已經騎著車子跑遠了。

叢明認為陳默的確符合他的推論,可是他必須要對他的推論負責任,即使陳默什麼條件都符合,可是假如陳默沒有作案時間,陳默就不該是犯罪分子,只有一點能證明他心裡的疑問,他確定陳默和否定陳默惟一判定的依據就是有無作案時間。

以前,他去過無數次現場,每一次都很盲目、很朦朧、很空泛。現在他已知了犯罪分子是誰了,他要重新再作一次偵查實驗,他覺得這一次偵查實驗將不同於以往的任何一次偵查實驗。這次將進入很實質的一種偵查實驗。他的目的性很強。他記得陳默那天騎了一輛飛鴿26的腳踏車,為準確起見他就去肖依儂家借了同樣的車子,然後他騎上到陳默家的樓下,他想陳默無論如何也得提前半個小時進入現場,要打出半個小時的富餘量。現在是6點半,到現場7點,打宋長忠是7點40分,時間正好差不多,他準時從陳默家樓下出發……

他依次騎到第一現場,第二現場,第三現場……

三個現場他都依次這樣走了一遍,然後他就開始在每一個現場蹲守,他想象自己就是陳默,以我“陳默”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我要怎麼蹲,怎麼守,怎麼盯住目標,怎麼襲擊他,這一系列我都做完了,現在我該怎麼撤離這個現場。他看著現場想呵想:我要是陳默,作完案,我不能直接往家跑,陳默家在西面,如果作完案就往西跑,萬一有目擊者碰見,提供線索,警察很快就會佈置往西邊圍追堵截,這樣做太愚蠢。應該往哪邊跑呢?應該往相反方向跑:公安局到現場常規的處警方法是先訪問目擊者瞭解案情,打聽可疑人往哪個方向跑了。如果沒有目擊者也可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比如腳踏車痕,足跡痕來推斷可疑人逃跑的方向。陳默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他要往東邊跑,應該是反方向逃跑大迂迴回家。也就是一直往東跑,然後由###然往南或往北一拐,繞個半圓再向西回到家裡。公安局處警肯定是先向東摸排,而這時他已經向南又向西了。這樣即迷惑了警察也為自己羸得了時間,假如我是陳默,我一定要這樣做!

危機四伏第七章(7)

心下敲定了,叢明就開始反方向“逃跑”,大迂迴到陳默家樓下,他掐算了一下:作每一個案子最少要用三個小時來完成,如果每一個案子又都需要三個小時的話,陳默絕對不應該是在值班的情況下作案,在刑偵處無論主班副班,都不能夠消失三個小時不出現,也就是說陳默在作這三起案子的時候都未值班,而如果在這三起案子案發時間裡陳默在任何一起案發時間在辦公室值班,都可以否掉他!

查陳默的值班時間,也就是查陳默有無作案時間,這件事不是他叢明擅自能做到的,他必須找公安局的一把手,找公安局的最高領導,不能找別人。因為他知道,除了最高的領導,誰也做不了主,誰也不敢做主!他要去找解知凡,他要把自己的推理告訴解知凡,取得解知凡的支援和幫助。

危機四伏第八章(1)

1

早八點,一輛黑色豐田轎車駛進古城市公安局院內,車牌照號是GA13—30001。從車裡走下穿著白色半短袖綢絲衫的解知凡。他戴著一幅寬邊墨鏡,疾步跨進樓裡,有個白麵小武警緊隨其後跟隨著。

二樓向東拐靠北邊的206房間即是解知凡的辦公室,快到辦公室門口時,小武警急步上前先替解知凡開啟房門,進到屋裡,小武警把茶水倒好,就退出去了。

叢明在樓西邊的廁所門口看見小武警從解知凡的辦公室出來進了值班室,他就大步流星地走過去。他提前半個小時就進來了,值班室和指揮中心雖然都有值班的,且門口敞著,但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來找解知凡。他在廁所裡躲著,近八點時他就估摸著這個時間解知凡應該到了,他必須在早晨上班的時間堵住領導,這個時候錯過去了,這一天就可能再找不到機會。

叢明在206房間門口停住腳步,鎮靜了一下,然後在門上輕敲幾下,他並不等屋裡人允許就擅自推開門進去了。他一進去首先轉身將門反鎖上,他的樣子神秘而又鬼祟,解知凡莫名其妙地看著來人,他想起來了,來人是上次玩牌站在他身後給他支招的那個上公安大學的叢明,他喜歡讀書人,他覺得他們有知識有文化,特別是叢明跟他還是老鄉。他曾經向其他人打聽過叢明,可是好多人都說叢明神經兮兮、魔魔怔怔的。叢明在那之後還來過兩次,都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