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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部分

白從寬的機會。

陶守東見過的警察不少,甚至還有一部分的警察朋友,但是被警察當成敵對分子,這還是第一次。加上路留時發動強大的心理攻勢,讓陶守東覺得,他如果不把事實儘快說出來,恐怕以後都沒有機會坦白了。

其實蔣正偉案跟陶守東還真沒有太大的關係,可他卻是一個相當關鍵的人物,他在這件事裡,起著推波助瀾的任憑。或許是因為陶守東覺得自己反正也沒有多大的問題,讓公安局知道蔣正偉的醜事,未必就是件壞事。自己沒有義務為蔣正偉遮醜,也不想因為這件事而惹火燒身。

蔣正偉的案子一旦真相大白,恐怕他這個局長就很難當下去了。搞不好,真的會有紀委對他立案偵查。真要是那樣的話,陶守東是非常樂意見到的。

陶守東很快就交待出了局辦公室副主任馬妍佳,對於蔣正偉跟馬妍佳之間的事,雖然陶守東沒有目睹,但是從馬妍佳身份的變遷,瞎子都能看到他們之間的那種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蔣正偉跟馬妍佳的關係,早就在局裡傳得沸沸揚揚,盡人皆知。

而且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馬妍佳的花銷開始大手大腳,化妝品、皮包、衣服等都頂著往貴裡來。可是她的私人消費,最後卻由公家付賬,這樣的事情單位上的人當然有意見。就算馬妍佳用的是小金庫的錢,但也會引起局裡人的眾怒。憑什麼你馬妍佳就可以多吃多佔,別人只能眼巴巴的等著雨露君恩?

像馬妍佳這樣的賬目要報賬,一般走的都是單位小金庫。而單位的小金庫,是給全單位的人謀福利的,你馬妍佳用的多了,別人自然會少了,沒意見才怪。馬妍佳其實瘋狂購物,倒不是因為虛榮,她只是想宣洩內心的鬱悶而已。但是眾怒難犯,她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終於出事了。

被蔣正偉很不客氣的在會上點名批評之後,馬妍佳對蔣正偉恨之入骨。如果有能跟蔣正偉同歸於盡的辦法,馬妍佳絕對不會皺一下眉頭。馬妍佳知道陶守東跟蔣正偉不對路,從那以後,有什麼事就喜歡找陶守東傾訴。

有次馬妍佳在蔣正偉面前發牢騷,真想去舉報蔣正偉,讓他這個局長嚐嚐階下囚的滋味。可是馬妍佳沒有真憑實據,用實名舉報,她不敢,別蔣正偉沒拉下馬,反倒把自己搭進去了。這樣的事情,在機關裡並不鮮見。對於這樣的實名舉報,只要被舉報的人有能力,就一定會對舉報者實施打擊報復。

對於龐大的官員階層來說,實名舉報之風不可漲,誰要是敢實名舉報,一旦有機會,就一定要讓舉報人身敗名裂,在精神和肉體上都要倍受折磨。實名舉報人,舉報的雖然可能只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團體,但實際上,他們是在向一個階層挑戰。就算最後舉報成功,舉報人一般也不會有什麼好的下場,如果不是因為政治原因的話。

匿名呢?效果又不好,一般的領導幹部,誰沒有接到過舉報信?一般紀委或上級主管部門,收到這樣的舉報信,慣用的辦法就是退回原單位,讓單位自查。如果把匿名信退到勞動局,以蔣正偉在勞動局的一手遮天,可能動得了他麼?

陶守東就向馬妍佳支了這個招,既然真神請不動,搞尊假冒偽劣的去試探一下。成功了,那就賺大了。拿到蔣正偉的把柄,還怕他以後不任由擺佈?就算是失敗,也沒有什麼損失,只要不傷害蔣正偉,他未必就敢做案!

無論是陶守東還是馬妍佳,曾經都屬於蔣正偉的身邊人,他們對於蔣正偉是否清正廉潔,最有發言權。貪汙受賄的官員,最無法瞞過去的,就是身邊的同僚。曾經有個市,查出一位受賄過百萬的官員,當紀委找他談話的時候,他還振振有詞,自己並不是最貪的,充其量也就排到第十五位,憑什麼別人不去查,反要來查自己?

可見官場之中,誰貪誰廉,大家心裡其實都有本賬。蔣正偉的貪汙受賄,想要瞞過市紀委,或許有可能。但要瞞過陶守東跟馬妍佳,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馬妍佳得到陶守東面授機宜,大喜過望,很快她就找人實施。陶守東在聽說蔣正偉出事後,也是嚇出一身冷汗。當時他只是笑談,哪想到馬妍佳竟然當了真。現在既然公安局已經掌握了這個情況,他乾脆一吐為快,把所知道的全部都說了出來。

拿下馬妍佳比陶守東要順利得多,當公安幹警把手銬給她帶上的時候,她臉色一片煞白。在車上,就是低垂著頭,到了公安局後,還沒進審訊室,就哭哭啼啼的。進去後,還沒等審訊人員開口,上就把犯罪活動交待得七七八八。

馬妍佳僱傭的兩個人,在出事後的當天晚上,拿著蔣正偉的現金和存摺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