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的問題,夠得上黨紀處分了。
這次對於程鳳林的考察結論,也是朱代東堅持的結果,處裡原本的言辭有些閃爍,一般幹部的考察,組織上只評審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如果只能一個合格,基本上就已經很說明了問題了。組織上考察干部,不合格的情況,迄今為止,好像不合格的情況屈指可數。
然而這次幹部二處在考察程鳳林時,不但給出了不合格的成績,而且還直接指出,他不適合擔任交警總隊領導職務的評語。一開始朱代東的言辭還要嚴厲,在他的初稿中,“不適合擔任”並沒有出現,而是“不能勝任交警部隊領導職務”。但“不能勝任”最終沒有出現,改成了“不適合擔任”。
雖然只改變了幾個字,但是證據要緩和了許多,這也是朱代東綜合考慮。幹部二處得出這樣的結論,寫出如此的評語,不但讓省公安廳下不下臺,也讓楚都市委組織部下不來臺,更讓市公安局尷尬不已。如果幹部二處直截了當的指出,程鳳林不能勝任交警總隊領導,可就大大的得罪了這幾個部門。
和諧和穩定,在政府部門之間執行得特別到位,有的時候,為了和諧,寧願讓法律和組織原則讓步,這是中國的國情。朱代東初來乍到,不可能去改變這樣的“原則”。而且這次如果真的把關係搞僵,以後組織部的工作,也不好開展。
但就算是這樣,也讓幹部二處這次“名聲遠揚”,就連嚴蕊靈這段時間,聽到的也是關於省委組織部把市局一名幹部打回原形的“新聞”。嚴蕊靈知道,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