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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被親媽忽視的小女兒(1)

吭聲,後來生完孩子,大概是患上了產後抑鬱,直接上吊自盡了。

人家孃家找上門來鬧,別看自個兒閨女活著的時候他們不管不問,哪怕知道閨女過的不好也只會勸她忍著,但是人死了,他們就不能放過這個要好處的機會。

她爺賠了一筆錢,又給了很多糧食,才把這事平息了下來。

孃家人來了又走,沒有人提起謝秋玉的撫養問題。兩家關係從此就一刀兩斷了。

在農村,大家都約定俗成,孩子就是男方的。

哪怕很多年以後依然如此,農村離婚的夫妻中,很少有女方會帶著孩子走,都是留給男方。據說是因為女方帶著孩子不好再嫁,而男方帶著孩子卻照樣再娶。

她爺爺就把謝秋玉放到大兒媳婦那兒養著,難道還能指望混蛋小兒子養孫女嗎?

那時候大兒媳婦剛生完孩子一年,還有奶,謝秋玉是吃著大媽的奶長大的。

過了一年多,老爺子終究是不想看著小兒子打光棍,又給張羅了一個媳婦。附近大隊的人都知道她爹的德行了,沒人願意嫁。

老爺子從比較遠的公社找了一個人,就是原主的媽。

原主姥姥家的日子不好過,基本上算是把她媽給賣了。

原主的印象中,她好幾年也不會去一趟姥姥家,一是因為離得遠,去一趟很麻煩,二是因為她媽自己也想不起來要回去。

這姥姥家,有和沒有一個樣。

她媽嫁過來,很快就生下了她哥,後來又生下了她。

頭兩年,她爹還收斂一點,基本上就是吵架,不動手。後來,他狗改不了吃屎,又開始動手打媳婦。只要她媽一勸他,或者唸叨幾句,他就動手。

她媽也是個奇人,既然勸不了,那就加入他!

從此以後跟著她爹一起胡鬧,也變成了一個渾人。還是個帶點聖母屬性的渾人。

具體表現就是,哪怕跟著她爹一起胡鬧,還能花費心思在前任留下的女兒身上,對謝秋玉照顧有加,有求必應,買新衣買新鞋,買零食,都是謝秋玉的,只要手裡有點閒錢,就給謝秋玉添置東西,對謝長青和謝長寧就完全無視。

要是哪天跟他倆說話,那一定是說:“你們要聽姐姐的話,要好好照顧姐姐。”

咱就說,這樣的媽,有還不如沒有。

可是她媽在外面的口碑很好,大家都說她心地善良,對待前任留下的小孩比對自己的孩子還好!

這叫什麼善良?

謝長青和謝長寧能夠活下來,全靠自己努力。

沒衣服沒鞋了,穿姐姐和堂哥不要的,沒飯吃,就喝點涼水吃點乾糧,餓不死就行。

偶爾也去大伯家裡蹭飯。

大伯是個大男子主義極重的人,又自負身上有長子長兄的責任,不會說什麼,大伯母這個人沒主見,一切都聽大伯的,一點不同意見也沒有。

對兩個上門來蹭飯的孩子,雖然不會多熱情,但是也不會過於冷淡。

長寧覺得,這就很難得了。

大伯母估計也是可憐他倆,明明有親爹親孃,活得跟兩個孤兒一樣。

現在放暑假,謝長青經常上門去蹭飯。原主臉皮薄,雖然還小,但隱隱也覺得總是去人家家裡吃飯不太好,她偶爾去,大部分時候,就在家裡啃乾糧,喝涼水。

至於謝秋玉,一天到晚在外面玩,拿著後媽給的零花錢,在小賣部買糖吃,到了飯點就往大伯母那兒跑。

大伯母對她還有幾分養育之情,就更加不會說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