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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被出繼的長女(6)

幾天以後,院子裡種的青菜陸續發芽了。

文秀奶奶也用一個稍微深一點的木頭托盤給她送來了20只小雞。

“這麼快?”不是得二十幾天嗎?時間還沒到啊。

“這些小雞是之前別人訂的,因為你要,就先給你了。她們再等幾天。”

“奶奶,這不太好吧?人家會不會有意見?”

“不會,她們知道的。就是她們說的,先讓你養。再說,也等不了幾天了。沒事的。”

“謝謝奶奶。等我的小雞下蛋了,請您吃雞蛋。”

“行,那我等著。你好好養,有什麼問題去找我。”

“嗯嗯。”

小雞還沒正式開始養呢,雞蛋已經被許出去了。

這批小雞,文秀奶奶只收了她20個雞蛋的錢。

從此,林秋就過上了大院子裡種菜養雞的生活。家裡幾乎每天都會有個大人來看一眼,有時候是二叔二嬸,有時候是利民小叔,有時候是叔爺爺,有時候是爺爺奶奶。

看見水缸裡沒水了,就幫她打滿,看見地裡幹了,就弄幾桶水幫著澆一下地,把重活都幫著幹了。

林秋自己倒是沒多少事做,頂多掃掃地,喂喂雞。每天按點生火燒水。不然她家的煙囪永遠不冒煙,那也是有點不正常。

閒的無聊了,林秋就想著搞點事。原主怨氣那麼大,幫她小小出一口氣吧。

她到小賣部買了一張大白紙,裁成16開大小,用標準仿宋體寫了一封匿名舉報信。仿宋體是比較常見的一種印刷體。

這個時候的字還是繁簡結合的,一部分字型已經簡化了,很大一部分還沒有,林秋也弄不太清楚究竟哪個是繁體哪個是簡體,索性就都用了繁體字。

她也沒有添油加醋,就平鋪直敘地說明了林安邦和林秋之間的糾葛。

林安邦沒有撫養過林秋,這是事實。他此前一直寄錢回家,也是寄給爺爺奶奶,這些錢能有多少花在林秋母女身上呢?更何況,他再娶之後的種種表現,更是令人寒心。

林秋認為,“林安邦以過繼為名,行棄養之實,再婚之後,拋棄髮妻所生之女,此等行為是在給軍人形象抹黑。希望組織能對他做出嚴肅處理。”

寫完之後,林秋悄悄去了一趟鎮上,把這封信寄了出去。

她們村離鎮子不遠,大人走得快,半個多小時也就到了。只是這個時候路不好走,都是一些穿插在田間地頭的小路。別說柏油馬路了,連水泥路都沒有。全是土路。

平時還好,要是下了雨,抬腿就是一腳泥,有時候陷進去都拔不出來。

就在林秋的舉報信寄出去兩天以後,爺爺奶奶來找她:“你三叔來信了,說一定要送你去唸書,將來他給你找份工作。還把學費寄過來了。”

這是還沒放棄當說客呢。

“我可以免費上學,不用他寄學費。我以後也可以自己找工作,不需要他幫忙。”

爺爺說道:“秋秋,你三叔他心裡還是很疼你的……”他不是想要拋棄你。

話同樣沒說完,被林秋打斷了。

“爺爺,我不需要。讓他別提我了,我膈應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