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她都不夠結婚年齡。
袁輝沒當真,但是柳小英當真了。失去了長女的她變得偏執又瘋狂,把宋安欣的臨終遺言當成了聖旨在執行!
可能在她的內心深處,覺得長女的死和她有關,如果不是她勸著安欣留下這個孩子,說不定她不會死。
這種隱蔽又不能對人言的愧疚最能折磨人,柳小英就把所有的壓力轉移到了原主的身上。
宋安欣死的時候,原主並不在現場,她並沒有答應去給外甥當後媽。她知道這件事,是柳小英通知她的,不是商量,是命令。
柳小英直接跑到學校幫她辦理了退學,並且把她鎖在家裡,在她不同意的時候,甚至以死相逼。
原主一個18歲的年輕姑娘,連縣城都沒出過,有點主見,但是不多。最後,她沒能擰過母親,妥協了。
袁輝也被丈母孃拿捏了,不娶就去他單位鬧,他一個小小的代課老師,還能怎麼辦呢?
就這樣,原主嫁給了袁輝,連結婚證都沒領。
倆人說好了,這就是段有名無實的假婚姻,等到以後時機合適了,就分開。
就這樣,原主進了袁家門,兢兢業業的幫忙帶了幾年孩子。
因為宋安欣懷孕的時候瞎折騰,這個孩子是真的可憐極了,小貓崽兒一樣,瘦瘦小小,連哭聲都是細細弱弱的。原主可憐他,在他身上傾注了全部的心力,終於把他拉扯大了。
袁輝的母親對原主也深表同情,一個大姑娘,被親媽逼著嫁給一個二婚男人,專門給人帶孩子不說,親媽還時不常的上門來檢查工作,確保孩子沒受委屈。完全不顧二女兒的感受。真是離了大譜兒!
有了同情心打底,袁媽和原主相處非常融洽。原主本身性格就溫吞,袁媽,至少比柳小英女士強百倍不止。
倆人也算是聯手帶大了孩子。
等到孩子上小學了,袁輝提出了“離婚”的要求。
理由很“正當”:“當初結婚就是為了照顧孩子,現在孩子也大了,你姐也能放心了,咱倆就沒必要再捆綁在一起了。”
當然了,真實的原因是袁輝找到了新歡,一個氣質酷似宋安欣的年輕老師,他的新同事。
袁輝偏愛小白花這一款,審美非常穩定。
原主知道,但她不介意。現在袁輝提出分手,她痛快的就收拾東西離開了。他們結婚沒領結婚證,離婚也沒必要領離婚證。
就是這麼兒戲!
說實話,原主是有點高興的,她還不到25歲,人生才剛剛開始而已。雖然之前蹉跎了幾年,但是她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能過好日子。
倒是袁媽非常捨不得,痛罵了袁輝一頓,希望倆人再好好考慮考慮。但是原主安慰她,強扭的瓜不甜,而且,她和袁輝早就說好了的。
袁媽沒辦法,私下給了原主一筆錢,跟她說:“你別管袁輝,有事兒就來找我。我雖然不是你婆婆了,但是我給你當個乾媽還是可以的吧。以後你要是再嫁人,乾媽給你出份嫁妝。”
原主笑著答應了。但是並沒有打算這麼做。都分開了,就要保持距離,不然人家袁輝的新媳婦心裡多膈應?
她回了家,柳小英一看她離婚了,立刻就炸了。對著她就是一頓罵,罵她抓不住男人的心,罵她沒本事,罵的要多難聽有多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