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明不會抽菸吧?
來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見訓導主任往這裡走來,他下意識地,擋在半開的窗戶前大喊了聲:“訓導主任好!”
裡頭的人嚇到了,趕緊熄掉菸蒂由另一個視窗丟出去。
幸好,訓導主任沒聞到煙味,也沒多做停留,點了下頭就離開。
他鬆了口氣,回頭瞄了一眼,對上她有些複雜怪異的凝視眼神。
當時,他其實也沒多想什麼,直覺就是做出幫她掩飾的行為了!
當然,他並不會指望因為這件事,兩人就能化敵為友,因為四叔也說過:“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讓女人感動的事,只要做一件對不起她的事,她記住的永遠是對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時他覺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麼糟糕又麻煩的生物,那他為什麼要娶四嬸,還生了個小小麻煩?
但是後來的這件事,又讓他認同了四叔的話,女人確實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禮完,他的桌椅被推倒,書本散了一地,還囂張地附上一記大腳印;放學回家時,發現腳踏車的輪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誰,他連想都不必!
從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終於決定他受夠了!
就在某一天,又讓他撞見她和同學打架,他一時在氣頭上,想也沒想便去通知訓導主任。
她看不順眼的人就活該要被她扁嗎?為什麼要任她這麼為所欲為下去?總要有個人告訴她,什麼叫規矩!什麼叫人與人相處之道!
因為這件事,她被記了兩支小過,並且咬牙切齒地當著他的面撂下狠話:“言洛宇!你以後最好有多遠閃多遠,不要再讓我看見你,否則你他媽的我見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著她離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強的性情。
他沒有錯,阻止校園暴力,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他不該感到內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帶傷,怨恨瞪視他的眼神,以及往後每一次經過中廊,視線對上那張處分公告,他就是沒有辦法剋制歉疚的感覺由心底升起。
之後,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們不對盤,其中一個人遠遠看到對方都會繞道而行。
他是師長、同學眼中的模範生、乖寶寶,違反校規的事,打死也不會做,考試成績傲視群倫,聰明、有氣質,前段班的同學以他為典範;而她是學校的頭痛人物,校內校外的學生之間有糾紛,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氣干雲,不讓鬚眉,後段班的同學以她馬首是瞻。
他們王不見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會有交集。
就這樣,一直到國中畢業,他沒有疑問地考上第一志願的巿立高中,有關她的訊息,瞭解得就更少了。
現在回想起來,雖然他們幾乎從不包紙尿布後就結識——好吧,改成結仇會貼切些——但實際相處的時日,其實不超過兩年,這樣的緣分,不知該算深或淺?要說深,翻開國小、國中的畢業紀念,班上隨便一個同學都比他們同窗還久;但要說淺,他們好象每繞一圈,又會不小心碰在一起……
兩年同窗,他還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實一點都不瞭解這個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節,和誰都能打成一片,獨獨對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記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過錯,專挑他來作對,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之間有什麼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為什麼會這麼不爽他,真要認真算起來,他才是比較倒黴的那一個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較值得慶幸的是,他們的孽緣真的就到此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學校作威作福、魚肉同學,他並不清楚,反正從此橋歸橋,路歸路,要是接下來還有可能再成為同學,那他言洛宇的頭就剁下來讓人當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頭不會被剁下來當西瓜劈,因為他讀男校,除非她變性,否則別說同班,連同校的可能性都等於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點,命運的公信力是不容挑釁的。
他有說過,他們的孽緣很深厚吧?
他有說過,老天爺很喜歡挑他來耍賤吧?
他有說過,他們不管怎麼繞,都會碰在一起吧?透過她,不需要任何科學證明他就已經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圓的!
那天放學回家,騎著腳踏車經過社群公園,不經意瞥見公園內有點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蔥!
幸好及時穩住車頭,要不然騎腳踏車“犁田”,回去準被姐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