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冉阿讓恢復自由,也不對。
按第一種方式,等於執行權威的人比苦役犯還卑賤;按第二種方式,等於把囚犯升高到了法律之上,並將法律踐踏在腳下。這兩種情況對他沙威來說都是對榮譽有損的。所有能採取的辦法都是犯罪的。在不可能之前命運也有它的懸崖峭壁。越過這些峭壁,生命就只是一個無底深淵了。沙威正處在這樣一種絕境裡。
他的焦慮之一就是被迫思考,這種強烈的矛盾的感情迫使他思考。思考對他是不習慣的,因而他感到特別苦惱。
思想裡總會有些內心的反叛。由於有了這些內心的反叛,他又感到非常憤懣。
思考,在他狹隘公職之外的不論何種論題的在任何場合下的思考,對他來說都是無益和傷神的。對剛剛過去的這一天進行思考是種折磨。在這樣的衝擊之後,還必須審視自己的內心,使自己自我瞭解。
他剛才做的事使他戰慄,他,沙威,竟違反一切警章,違反一切社會和司法制度,違反所有的法規,認為釋放一個人是對的,這樣做使他自己滿意,他徇私枉法,這不是壞得無法形容了嗎?每當他正視他所做的這件不知怎樣稱呼的事時,他便渾身發抖。決定做什麼呢?他只有一個辦法:立刻回到武人街,把冉阿讓監禁起來。明擺著這是他該做的事。但是他又不能這樣做。
有件東西把這條路堵住了。有件東西?怎麼?難道世上除了審判廳、執行判決、警署和權威之外,還有其他東西嗎?沙威因而苦悶不已。
一個神聖的苦役犯!一個不受法律制裁的勞改犯,而這是由他沙威造成的。
沙威和冉阿讓,一個是嚴懲者,一個是忍受者,兩人都受著法律的制約,而現在兩人竟都高居於法律之上,這難道不可怕嗎?怎麼?難道發生瞭如此荒謬絕倫的事之後竟無人受到懲罰!比整個社會秩序更強大的冉阿讓自由了,而他沙威,繼續吃著政府的麵包!
他的思索越變越可怕了。在他的思索中,他本來也可責備自己在把那個暴動者帶到受難修女街去的這件事上是失了職的,但他沒有想到這一點。大錯遮住了小錯。此外,這個暴動者肯定已死,而在法律上死者是不被追究的。冉阿讓,這才是他精神上的重負。冉阿讓使他困感。他一生中遵從的所有原則在這個人的面前全然無法存在。冉阿讓對他的寬宏大度使他深感壓抑。他回想起了另外一些事,過去他以為是虛假的,現在看來倒是真實的了。馬德蘭先生在冉阿讓後面出現,這兩個人的面目重疊起來,變成了一個人,一個可敬的人。沙威感到一種可怕的東西侵入了他的心,那就是對一個苦役犯感到欽佩。去尊敬一個勞改犯,這可能嗎?他因之而發抖,但又無法擺脫。經過徒勞的掙扎,他在內心深處只得承認這個卑賤者品質崇高。這真叫人厭惡。
一個行善的壞人,一個有著同情心的苦役犯,溫和,樂於助人,仁慈,以德報怨,對仇恨加以寬恕,以憐憫來替代復仇,寧可毀滅自己也不葬送敵人,救出打擊過他的人,尊崇高尚的道德,在凡人和天使中他更接近天使!沙威被迫承認這個怪物確實是存在的。
但情況也不能再這樣延續下去了。當然,我們再說一遍,他並非毫無抗拒地就向這個使他既憤慨又驚愕的怪物,這個叫人厭惡的天使,這個醜惡的英雄投降。當他和冉阿讓面對面坐在馬車裡時,法律象老虎一樣無數次在他心中怒吼。無數次他企圖衝向冉阿讓,抓住他並把他吞沒,這就是說逮捕他。確實,這又有什麼困難呢?向經過的第一哨所叫一聲:“這是一個潛逃在外的慣犯!”把警察叫來向他們說:“這個人交給你們處理!”然後把犯人留在那裡,自己走開,不管後事如何,自己什麼也不用操心了。這個人將永遠是法律的囚犯,聽憑法律處置。這有什麼不公平的呢?沙威曾這樣對自己說過。他曾想走得更遠,動手逮捕這個人,但就象現在一樣,他沒能做到。每次他的手痙攣地朝著冉阿讓的領子舉起的時候,又好象在一種重負之下垂了下來,他聽見在他思想深處有個聲音向他叫著:“好啊,出賣你的救命恩人。然後叫人把本丟彼拉多①的水盆端過來,再去洗你的爪子。”
接著他又想到自己,在高尚的冉阿讓面前,他感到他自己的地位降低了。一個苦役犯居然會是他的救命恩人!他為什麼同意這個人讓自己活下去?在那街壘裡他有權被人殺死。他應該利用這一權利。叫別的起義者來幫助他反抗冉阿讓,強迫他們槍斃他,這樣更好些。
他極端痛苦,為失去了的堅定的信心,他感到自己已被陌生的東西連根拔起。法典在他手裡只是一根斷枝殘樁了。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