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身來道。
“這個老弟姓張,不知全名能否見告?”那個和方遠芳同來的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忽然問道。
“我叫張楓。”張同學很痛快地道。這也沒有什麼瞞人的不是。
話說方遠芳和她弟弟正月18號以前所做的事情沒有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或者法規的任何一條。
但同樣的張楓同學從方遠芳和她弟弟手裡賺了十二萬也沒有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或者法規的任何一條。
“張老弟,咱們還是先把你包裡的那幾十萬的手續先辦一下吧。‘元宵鴻禮’賣哩很好,你要是買哩晚了,我怕賣光了。”方遠芳眼見張楓就要走出門了忙道。
“行了,堂姐,你就別丟人現眼了。”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道。
“這個張楓張老弟應該就是那個用三十萬、從遠洋手裡買走了那最低價值五百萬的那塊地的人了。”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繼續道。
方遠芳‘哦’了一聲又指著張楓“你、你、你。。。。。。”起來。
“張楓老弟,我叫方遠海,方遠洋是我堂弟。這次老哥我在你面前丟人了。我也就搞了這一次、還就遇到老弟了。”方遠海笑道。
“我聽說張老弟還是一個警察,你放心,我今天就把收的錢就退回去,下一步我還是準備做實業。”方遠海最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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