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白小昭去忙活,這才帶著小舞和小紅回到家裡。
幾天沒回來,家裡落了好大一層灰。
白小舞連忙拿著掃帚,幫我掃了掃灰,又找來拖把拖地。
這姑娘可真賢惠。
我也不管她忙裡忙外的,先去洗個澡,換了身衣服,頓時覺得神清氣爽。
我本來打算把小紅和雪蛛一起丟地下室裡的,但她死活不同意,只能作罷,把電視開啟,給她調了個少兒頻道。
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不論她看不看得懂,先培養再說。
等我洗完澡出來,白小舞也把房間收拾的乾乾淨淨,煥然一新。
“勤勞的小蜜蜂。”我笑著,拿出一套衣服,遞給她:“去洗個澡,換身衣服。”
小舞“恩”了一聲,接過衣服,臉色立馬變了:“這……?”
我拿給她的,是壽衣。
壽衣,是人死後才穿的衣服。
“別問為什麼,四哥不會害你的。”我很真誠的說。
白小舞點點頭,一臉的柔順,並沒有再問。
彷彿我說什麼都是對的。
等她洗澡的時候,我去院子裡選了一口棺材,將其移到大廳裡,將裡面的灰塵掃了掃,又放了個枕頭進去。
再找了一柄刀,找來一個碗,劃開我的手腕,滴入半碗血。
小舞洗完澡出來後,我拿起這個碗,遞給她:“喝下去。”
這事情,如果按照普通人的思維來想,怎麼想怎麼覺得詭異:先是穿壽衣,現在又要喝血,誰能接受呀?
還好,小舞無條件相信我,一把接過碗,“咕嚕”一口,將血吞了下去。
喝完血,她一把按住腦袋,搖了搖頭:“四哥,有點……暈。”
暈,就對了。
接著,她身影一晃,倒在我的懷裡。
倒不是說我在血裡下了藥什麼的,根據花滿樓的說法,在解蠱的時候,白小舞融了我的血,陰差陽錯裡,我倆形成一種莫名的聯絡。
有點像所謂的血緣關係。
眾所周知,如果人得病了,需要輸血的話,一般不會使用直系親屬的血液,不然容易出現一種死亡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的抗宿主病。
所以我的血,對她有一定的“毒性”,只不過因為血液經過口腔,毒素被削弱,並不會讓她真正的死去。
實際上,經過一段時間的吸收後,她的心跳也應該停止。
因為我是活屍。
血液在她的身體裡一旦被吸收生效,在一定的時間裡,她基本上就類似於殭屍一樣的存在!
說白了,有種“吸血鬼後裔”的感覺。
活屍是“心屍”,屬於一種比普通殭屍高階的存在,與魂屍同級。
不是級別高階,而是種類高階。
就好比同樣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家的孩子需要學習、讀書、工作,各種閱歷和積攢,才能夠首付在城市裡買房;而富二代不學無術、屁毛本事沒有,但只要動動手指,想要幾套要幾套,是一個道理。
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學習的更多,付出的更多,但得到的卻更少,這就是“種群”優勢。
話糙理不糙。
只不過目前我“心屍”的優勢並沒見到,劣勢倒是有一大堆,讓我一個頭兩個大。
我一隻手抱住白小舞,另一隻手揭開棺材蓋子,把她放進了棺材裡躺著。
隨後將棺蓋半掩,我在椅子上坐了下來。
這血放的我有點虛。
按照花滿樓說的,以後每天我都得給白小舞喝半碗血,連續七天,等過了頭七,就沒事了。
我去!
整整七天呀!
“老闆,終於開張了呀,我是朋友介紹來……買……”就在這時候,一個滿臉富態的中年大叔走進來,正跟我說話呢,一抬頭就見到了房間中央放著的棺材,而且裡面還放著一具“屍體”!
大叔的臉立馬就綠了,尷尬的笑了一聲,掉頭就跑。
“喂,老哥,你買啥呢?”我追著他喊。
“不買,啥也不買,就看看。”大叔慌不擇路的逃走,連頭都不敢回。
不用說,我擺這麼一口棺材在房間裡,確實有些��耍�渙�排芰撕眉父齟蛩愎湮業甑娜恕�
我也不在意,就這麼把棺材擺著,任由他們看。
這有個說法,叫作“傳訛”。
意思是,本來不是真實的東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