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要去了,很容易被人釣走。”
“釣走?我又不是魚。”
“你是馬子啊!”
“啊?”
“開玩笑的,你要是害怕,你就下車吧,我另外叫車送你回家去。”
“我、其實也沒那麼害怕啦。有你在,我還是有安全感的。”
“為什麼?你我可是萍水相逢。”
“因為,你是個正直的人。”
“何以見得?”
“你寧可得罪你岳母,也要幫我說話。”
“嗯。有道理,你就不怕,我是個壞人,看上你了,故意為之?”
“那我更不怕了,你要是看上我了,就更不會害我了。”
“呵呵,姑娘,你真單純。”
“你有妻有室,馬上要為人父了,你如果看上我了,也是發自內心的喜愛,愛一個人,怎麼會傷害她呢?”
“你比看上去要精明。”
“我這是分析。”
“好吧,姑娘,你分析得很正確。”
五稜酒吧還是老樣子。
多久沒來過了?
門口的保安,居然還認得林楓,直接放他倆進了門。
五稜酒吧裡面,今天人挺多的,舞臺上正在表演歌唱。
一個抱著吉它的男人,留著鬍鬚,戴著帽子,一邊彈,一邊唱,用盡了全身力氣,歇斯底里。
唱的歌,林楓沒一句聽懂的。
但臺下的若干人等,卻都很欣賞此人,一臉的陶醉,跟著音樂節拍擺動身體。
湯凌朝他打了個響指,示意他過去。
林楓走過去。
湯凌挪了挪屁股,拉著他在身邊坐下。
“她是誰?”湯凌看著那個跟著林楓的女子。
“朋友。”
“名字?”
“不知道。”
“你耍我呢?”
“真不知道,我在街上撿來的。”
“不會吧?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隨便了?”
“不隨便吧?我覺得她挺好的。”
“呵呵!沒看出來。或許吧!小家碧玉,滿大街都是!”
“你約我來這裡做什麼?”
“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挺好的。”
“太吵了。那男的不熱嗎?還戴個帽子,是冷呢?還是裝文藝?”
“就你毒舌!你不認識他嗎?”湯凌撲哧一笑。
“不認識。”
湯凌扭過頭,認真的看著他:“你真不認識?”
“怎麼了?我必須認識他嗎?”
“他是搖滾界的明星啊!國內首屈一指的大人物,我們費了老大力氣,才把他請來的。”
“嘿,就這水平?請恕我不能欣賞。”
“你也就欣賞江南水鄉走出來的美女了。”
“嘿嘿,反正比他要美。”
“美也分很多種吧?搖滾音樂,懂的人都說美。”
“吵鬧也是美嗎?”
“當你進入節奏,神經跟著律動,全身的血液和紅胞,都跟著節拍舞動,你就會知道這種音樂的美了。”
“請恕我這輩子都欣賞不了。”
“好吧,我尊重你的審美。我們到裡面去說話。”
“你不欣賞他了嗎?”
“我只是喜歡這種現場跟著歌聲搖擺的感覺。他?我並不欣賞。”
“是嗎?”林楓搖了搖頭。
“人和歌,是兩碼事。錢鍾書先生說過一句名言,喜歡吃雞蛋,不一定喜歡下蛋的雞。”
“你是真文藝!”林楓聳聳肩,“沒事,我陪你聽完吧!好不容易請來的大腕!”
“你真不知道她的名字?”
“不知道啊,很大腕嗎?”
“我說她。”湯凌指了指護士。
護士居然也被臺上的大腕吸引了,嬌柔的身體,跟著音樂節拍在跳動。
“不知道。”
“我服了你,你什麼都不知道!跟一個不知道名字的女子,在看一個不知道名字的歌手!”
“這樣也挺好的。知道名字又怎麼樣呢?分開之後,還不是一個念想而已?”
“是吧?你打算和她ons?”
“什麼是ons?請恕我沒聽明白。”
“裝吧?林楓,你這樣的高手,會不明白?”
“真不明白。今夜,你一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