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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夠了!”走到一處小溪邊,李維斯氣喘吁吁拽住了巴頓,將它綁在一棵樹下,自己坐在溪邊的大石頭上喘氣兒。
還是建議宗銘給狗做個絕育吧,這樣對狗不好,對人更不好啊!
背後忽然吹過一陣涼風,李維斯倏然回頭,依稀看見右後方閃過一個黑影。
“誰?”
風吹樹枝,疏影搖曳,沒有人回答。
李維斯天生膽大,仗著練過幾年功夫,往那邊走了兩步,提高聲音道:“誰啊?出來!”
五米外的大樹下站著個人,身形非常高大壯碩,因為天黑看不見臉,只看到兩隻泛著冷光的眼睛。
“你幹什麼?為什麼跟著我?”李維斯從地上撿了一根木棍,雙手握著慢慢往前走,呵斥道,“不出來我動手了啊!”
那人像是被他嚇住了,往後退了兩步,轉身跑了,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裡。
不會是野人吧?李維斯追了兩步,放棄了,隨即覺得自己的猜測有點可笑——這裡雖然是山區,但離大城市很近,往前再走不遠就是一個叫雞架寨的村子,哪裡會有什麼野人。
丟下木棍,李維斯拖著巴頓往回走,走到一半,遠遠聽到省道上傳來車聲,站在崖邊看了一眼,看見一輛藍綠色的越野車開得飛快,往雞架寨那邊去了,暗夜中留下兩道明亮的車燈。
遛狗一小時,脫臼五分鐘,李維斯回到石湖農場的時候,感覺兩條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想了半天,在“朕就是這樣漢子”留言紙上添了一行字:“把狗閹了吧。”
然後他將巴頓拖過來:“你看怎麼樣?”
巴頓高高興興地繞著他轉了一圈,站起來扒在冰箱門上敲黑板。
“看來你不是宗銘。”李維斯失望地搖了搖頭,在留言紙上加了一句“宵夜在冰箱裡,自便”,便回到房間去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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