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讓你和他一起待上四十八小時就行了,你肯定能感受到大腦的電器性震顫。”
李維斯忽然發現自己就是個人形測試機:“那我們就這麼幹等著局座下任命嗎?你不是說手下有駭客,可以黑劉隊長的電腦嗎?”
“……違法亂紀的事情就不要說得這麼光明正大了吧?”宗銘教訓他道,“這事兒有風險,萬一被局座抓住我就完蛋了,估計停職能停到下個世紀。”
李維斯想想也是,剛想勸他老實點別作妖,乖乖等任命書下來,宗銘又道:“所以必須得找個他查不到、也惹不起的人來做這件事啊……”
鬧了半天還不是要作妖……不過李維斯覺得“查不到”這件事好辦,像歐米茄姑娘那個級別的駭客就差不多了,但“惹不起”就比較難辦了——能讓副局長惹不起的人,那得是正局長及以上吧?
然而正局長不至於喪心病狂要監守自盜當駭客吧?
“誰呀?”李維斯問,“上次給你幫你弄假逮捕令那個人嗎?”
宗銘笑而不語。李維斯抓心撓肝地好奇起來,問:“那人到底是誰啊?是你們內部的人嗎?還是外面野生的駭客?”
“……不好說啊,這個人身份還挺特殊的,不內不外,又內又外。”宗銘越發賣起關子來,慢條斯理看了看錶,道,“你就別操心這麼多了,探視時間馬上到了,你準備回去吧,別忘了喂巴頓和隆美爾。”
李維斯好奇癌發作,恨不得抓住他的領子把他晃暈,追問道:“他到底什麼人啊,局座都惹不起?”
宗銘做了個“再見”的手勢,拒絕回答。
李維斯還想再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