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黨政分開,增強黨內*,積極改革權力過分集中的領導體制和決策體制,努力遏制“一把手*”。二是改革集中的、封閉的和神秘的幹部人事制度,推進幹部工作的*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積極遏制用人*。三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預防和治理司法*。四是穩步推進基層*政治建設,努力遏制基層政權*。轉型期*程度的降低和反*工作的成效,取決於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展以及反*和體制改革有機結合的程度。這是因為,轉型期的*具有明顯的過渡性質,它是和體制轉換時期新舊體制的並存和一些過渡性的制度安排聯絡在一起的。旨在實現體制轉換的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有助於消除誘發過渡性*的雙軌體制和改變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因此具有重要的反*功能。總之,在過去20餘年中,隨著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四次經濟犯罪包括*犯罪浪潮經歷了一個潮起潮落依次消退的過程,政治領域的某些*形式也趨於消亡。
中國轉型期出現的諸多*現象,不僅與宏觀制度結構的缺陷有關,而且與某些具體的制度安排或政策規定對特定*形式的誘發作用有關。只有找到各種*形式產生的特定製度根源,對症下藥,依靠制度創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我們黨在探尋反*新思路過程中逐步認識到具體制度創新的重要性,在1993年8月中央紀委召開的二次全會上提出了反*“既要治標又要治本”的重要思想,1997年召開的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了反*要“堅持標本兼治”的指導思想。隨後,黨和政府加大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的力度,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建設措施相繼出臺,反*工作開始出現了新的局面。
首先,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改進公職人員行為的激勵機制。一是從1989年以來,先後5次給公務員加薪,2002年7月起將第6次給公務員加薪,同時禁止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在工資以外獲取各種收入。二是積極探索實行房改、車改和通訊補貼等一系列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努力實現公職人員福利待遇的貨幣化。房改和通訊補貼改革已經取得重大進展,車改等仍在探索試驗過程中。三是實行“收支兩條線”、“正稅養軍”、“正稅養政”,限期實現軍隊、武警和政法機關以及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並嚴禁經商辦企業,同時廢止由各職能部門自行創收彌補預算缺口甚至上繳財政的錯誤政策。2002年,有34箇中央部門進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試點,它對於從機制上制止亂收費,最終取消“預算外收入”將發揮重要作用。這些措施的施行或部分施行,對於理順收入分配關係、縮小行政經費撥款缺口從而匡正公職人員及其所在單位的行為激勵機制、抑制*行為的動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中國轉型期腐敗和反腐敗問題(9)
其次,推進位制度創新,消除*行為產生的機會和條件。(1)從基層做起,實行村務公開、廠務公開和鎮務公開,並計劃儘快實行縣級政務公開,逐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目前,全國有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政務公開的推廣面已經超過半數。(2)實行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制、省部級領導幹部家庭財產報告制、禮品登記制等一系列制度,增強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個人財產的透明度。(3)從2001年10月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根治寄生在行政審批權上的*行為。目前,國務院有65個政府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行政審批專案進行了認真梳理並提出初步意見,國務院有關領導部門正在進行認真稽核。此外,新近透過的《行政許可法》對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將起到重要的作用。(4)在一些壟斷性行業和部門嘗試引入競爭機制,開放市場,努力從根本上解決壟斷型*問題。(5)進行農村費改稅試點工作,清理取消一大批向企業徵收的不合理專案並抓緊收費制度改革準備工作,實行車輛購置稅,醞釀實行燃油稅,逐步實行費改稅,力求從根本上杜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三亂”行為。自1997年以來,財政部已會同有關部門取消收費1 965項,共減輕社會負擔1 332億元。2001年全國有102個縣進行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試點地區減負率一般都在25%以上,有效地遏制了農村“三亂”。2002年全國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為擴大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6)進行財政體制改革,清理預算外資金和小金庫,逐步將預算外資金納入財政管理,試行編制部門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