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歌夫人卻很是相信他地話,大喜道:“承蒙方師傅吉言,希望我這個妹妹能夠大富大貴,前途無量。”想必,她又想到關於趙要自己做皇帝的那回子事,自然而然地便將方師傅兩句模稜兩可的話直接往那方面引導而去。
皇后,是你們兩個人說當就當的嗎。
別說是趙還沒有做到皇帝,就是現在趙佶說要我入宮,我還不樂意呢。
“夫人哪,身為清平王愛妃的妹妹,蝶舞姑娘已經是大富大貴之命了。”方師傅將第三件首飾取出來,這一次不是普普通通的簪子,髮釵,而是類似髮網的物件,很細很細的金絲,幾股絞在一起,每一小格與小格的銜接處是更細的金絲盤出形態優美的花骨朵,在鬢角的位置是一隻幾欲飛舞的彩蝶,輕盈靈活,不知是用什麼來上色,蝴蝶的翅膀帶著一層盈光的晶粉,顏色鮮豔欲滴,我從方師傅手裡接過後,連呼吸都放得很輕很輕,生怕出氣大一點,蝴蝶便會撲騰著翅膀飛走。
這首飾要是再配上相合的衣裙,我都能想象得出,其他女子看到時會流露出怎麼樣豔慕的眼色。
“蝶舞姑娘對老頭子的手藝可曾滿意。”
“太美了,反而不像是真的。”我喃喃低語了一句,這樣巧奪天工的藝術品,最適合放在精美的首飾匣子裡頭收藏。
方師傅聽得我的答案,微微一怔:“蝶舞姑娘的意思是,像是假的了?”
“不,不。”我想一想還是將物件還到他手中,“太美了,像是在夢裡頭一樣。”
捕紅 第三卷 51:愛的一敗塗地
大概是這句話說得深得方師傅之意,一直到他提著箱子離開,臉上的笑容都沒有減去過。零點看書
我看看石桌上平攤著的三件頭飾,與鶯歌夫人自己的那兩件想比,歸屬於我的這一件,似乎是太華貴了一些,不知道什麼場合才會用得到。
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後花園,突然變得冷場。
都不知道該誰先開口,或者說該先說些什麼。
鶯歌夫人笑了,笑聲多少有點無奈:“方師傅在哪裡遇到的你,怕是不用問,他這種經驗老到的,隨便猜猜都能知道,你們在做什麼了。”
是,方師傅出入皇宮後院,早就明白什麼事兒該看,什麼事兒不該看。
不然能太平地活到這一大把年紀嗎。
幸好他的出現,替我解圍。
不管當時他是報著怎樣的心態,我只能說,要謝謝他。
“蝶舞,你看不起姐姐是嗎?”鶯歌夫人微微嘆一口氣,擱置在桌面的雙手緊握成拳,“如果我會怕你看不起我,那天就不會帶你去那個地方,我要你看清那些真相,知道姐姐在做什麼,又是為了什麼。”
我抬起眼,直視著她。
她想同我說什麼。
“我嫁進王府的時候,王爺已經有了正妃,王妃身世顯赫,其祖父手握大宋半壁兵力,連當今的天子對他們一家都是禮讓三分的,而花家。蝶舞,不用我說得很明白,花家不過是為趙培養棋子地地方,姐姐自小就是被訓練出來,以後要幫助王爺榮登大寶的工具。我自小就很羨慕你。都說你沒有我漂亮,沒有我聰明。但是每每見到你手握書卷懶懶散散地在那裡曬太陽時,我恨不得自己是你。變成你,成為你,我不要做花鶯歌,不要做一個註定將要以色侍人的女子。”
可惜,什麼都是註定好的。
不漂亮。不聰明的那個,會比又漂亮又聰明地,略微地幸福一點點。
花鶯歌被當做是一份賀禮般送進清平王府,她註定只能做妾,然而,她愛上了趙,自從第一眼看到玉樹臨風地趙,她真心地愛上這個男子,愛得一敗塗地。
因此。後來的一切。她都做得心甘情願。
她要讓這個男人實現他畢生地夢想,取代庸庸碌碌的宋徽宗。成為新一代地君王。
鶯歌夫人笑得更像是在哭,她伸過手來摸我的面孔,像在摸著自己的過去,每一寸面板,她都不捨得放過:“都說鶯歌夫人是清平王爺的寵妾,但是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在沁芳閣過夜,那些擁抱與親吻,我都覺得如同演戲,我們兩個人有時候都分不清什麼是真的,什麼又是假地。”
有一晚,兩個人都喝得多了些。
花鶯歌為趙再跳一次璇華之舞,跳到末尾,她抑制不住,放聲大哭:“王爺,王爺可是已經嫌棄了鶯歌,鶯歌的身子比青樓中的那些女子還要骯髒,還要下賤不堪。”
趙端著杯中酒,怔怔地沒有回答她,良久良久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