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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守節

【明清除了裹腳還有守節,這種東西比裹腳還可怕。】 宋朝之前的女子們想不到還有什麼比裹腳更可怕。 “比裹腳還可怕,那就只能是要命了。” 【有些文人士大夫的腦回路是真的厲害,為了貶低女性,他們真的是將自己學到的用到了極致。把前輩聖賢的話曲解成他們需要的意思。 像是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這話的意思不是說只有女子和小人是難以相處的。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正確的意思是:恃寵者和小人都很難培養自己的浩然正氣,難養身、心、性、命,和他們相處時要有遠近分寸,太親近容易失禮,壞了規矩;太過疏遠,容易招致他們怨恨。 理解意思要放眼全文,在這摳字眼乾嘛? 你們看書是隻看對自己有利的是吧,真是一群小機靈鬼。】 這句話不是這個意思嗎? 腐儒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夫子都是這麼講的呀。 【和上面那種情況一樣,“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也變了味道。 這本身只是程頤在回答自家弟子問題的一句話。本身就是話趕話說出來的,不是什麼道德真理。 程頤本人也是不反對改嫁的。 但明清兩朝,這句話成為了道德準則。女子一旦失節,那就只能去死。 別說改嫁了,就是被外面的男子看了手腕,想要活下去,女子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把別人看到的地方割了,二是隻能嫁給那個男子。 女子只能在家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萬一要是家裡發生火災,女眷之地,男子怎能踏足? 這些倒黴的女人就只能被活生生燒死了。 對於那些能夠保持所謂“貞節”的女性,朝廷是會給表彰的,這也助長了士紳們的草菅人命。 剛開始只是寡婦不能改嫁,後來直接讓她們下去陪自己的丈夫。】 大家已經沒有力氣去生氣了,後世的這些狗屁規定,怪不得他們會亡國呢。 不許寡婦二嫁,國家的人口怎麼增加? 【沒有誰願意去死吧。 對於丈夫去世的寡婦,不願意去死。那家裡自然得不到貞潔牌坊和名利地位。 不願意,那我們就幫你死。 多少女性都是被家裡殺害的。 後來這種思想還捲成了新高度,就連那些只是定親還沒成親的女子都受到了迫害。 未婚夫死了,這些女子被逼自殺。家裡人向朝廷報告自家女兒的貞烈,就能得到更多的封賞,還能顯示他們家風嚴謹。 他們把女兒真真正正是當做了一塊踏腳石呀。 更可怕的是有的女子覺得貞烈這種品格是正確的,她們甘願去死。真的是洗腦洗的太徹底了。 怪不得迅哥兒會寫,“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他們的名聲需要用女子的生命來成就。這怎能不是吃人呢? 以前有些人家賣兒賣女是因為真的活不下去,現在呢,把好好一個女兒活生生逼死。】 這個迅哥兒是何許人?寫的文字真是振聾發聵。 袁機有些說不出話,彷彿是被人用棍子在腦袋敲了一下。 她從小學習的也是為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是《烈女傳》,是女四書。原來這些東西都是錯的嗎? 【在這裡我要點名批評一下朱元璋。請問你是怎麼想的? 為什麼要讓女子殉葬?這不是開歷史的倒車嗎?】 朱元璋:… 這個時候的朱元璋還沒有殉葬的想法,面對唐曉的詢問,有些不知所措。 【明朝的妃子算是倒了大黴,祖宗規矩,“宮妃必須殉葬。” 她們一入宮門就得為自己的小命做打算,別的朝代宮鬥是為了引起皇帝的注意,是為了權力。她們是為了命。 】 宮鬥為了掙命,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不僅搭上了女子的性命,還把皇宮搞得烏煙瘴氣。 馬皇后想到這,有些埋怨未來的朱元璋。 【上有所好,下必從焉,皇家都這麼搞,民間又能好到哪裡去。 後世出土過一些不同尋常的墓葬,開啟棺槨一看,棺中的屍體特別奇怪。 透過研究發現,這個墓葬是明朝的,這個女子是被活埋的,大機率是守節。 可憐的她被親人強行塞入棺槨中,棺材被釘子釘得死死的。就這麼被埋進了墳墓。 剛被埋進去她還沒有死,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但一個女子的力量怎麼可能掀得開被釘了釘子的棺蓋? 她只能在棺中掙扎,直到雙手指甲全部脫落,慢慢的,棺材裡沒有了空氣。就這麼活活被憋死,這種死法是極為痛苦的。 幹這種事兒的人,你們真的慶幸這世界上沒有鬼神吧。要是世界上真的有鬼,那這位女子肯定恨不得把你們全都弄死。】 幹過這種事兒的人家現在有些害怕,按理說,這種事情都是極其隱秘的,唐曉怎麼會知道?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