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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擦,連人家秘書都沒放過,真禽獸!

“你到底聽不聽?”蔣兵不耐煩地問。

“聽,你說。”

“因為葛洪平時比較忙,小美都是由秘書接送的。”

那位秘書是個喜歡孩子的大齡女青年,也是小美可愛又招人喜歡,所以秘書覺得孩子病了應該多加照顧才對。

以前吧,葛洪對女兒特別關心,再怎麼忙也會抽出時間陪女兒。可自從一年前開始葛洪漸漸的不怎麼關心女兒了,好像可有可無的。秘書是個熱心腸,擔心沒了媽媽有少爹疼的孩子,就幫忙在醫院看護。小姑娘對秘書很親,就連幼稚園的阿姨都比不上。

洛毅森摸著光溜溜的下巴,嘀咕著:“一年前啊……”

唸叨著一年前這仨字,唸叨回了房間還沒停下。這會兒,也沒心思睡覺。腦子裡好像有什麼東西黏在了一起,距離透明就差那麼一點點。

他琢磨著去年的四月Q市發生盜竊案,同年八月初發現盜竊犯行蹤,撲空之後,八月末瓦工吳大華到本市打工。盜竊犯也沒了訊息。而葛洪對自己的女兒疏於關心的時間是一年前,也就是去年的十一月。

今年五月,沈紹看到嘉良戴著應龍合璧。今年十一月,吳大華和盜竊犯鄭軍因為受到刺激而發瘋。

對,這是一個最明顯的共同點。他們都是受到某種強烈的刺激才發了瘋。吳大華手裡有一塊兒不明物質,那東西似乎可以避火,否則周大哥的胃部面板不可能完好無損。

假設,不明物質就是合璧的箍兒,是不是說明,也是保護合璧的一種措施?

好吧。這個暫且不想,再分析時間問題。

沈紹發現嘉良身上帶著合璧的時間是半年前,也就是五月份。那時候合璧上有個箍兒。而博物館給出的合璧資料上顯示,合璧是沒有箍兒的。

換個角度分析,今年五月份合璧已經不在那夥盜竊犯手裡。但是那個箍兒是誰弄上去的?盜竊犯還是嘉良?

盜竊案去年四月發生,今年五月份沈紹看到嘉良佩戴,前後足足相隔了近一年的時間。

所以,嘉良到底是什麼時候得到合璧的?

越想越是坐不住,洛毅森乾脆拿了外衣,離開房間。

想要知道嘉良什麼時候得到合璧的,的確很難。所以他決定跑一回看留所,問問那幾個被抓的盜竊犯。

跟羅隊打了招呼,得到了許可。洛毅森看了看時間,已經是下半夜兩點了。或許明天一早再去更合適,可洛毅森一想到嘉良的死狀,心焦了起來。

打車到了看留所門口,剛下車,便看到大門徐徐開啟,從裡面走出一個身穿便裝,個頭高挑的男人。洛毅森並沒有在意,加快腳步趁著大門沒關,趕緊過去打招呼。

他跟男人擦肩而過,餘光看到男人對他瞥了一眼。洛毅森還是沒在乎,跑到大門口,跟裡面的兄弟打了招呼,就等著那邊核實自己的來意和身份,再開門讓他進去。

就是這個時候。男人去而復返,走到洛毅森身後不足三米的地方,駐足。

“洛毅森。”不是疑問,而是確定。男人的聲音有些沙啞,聽起來富有磁性。

洛毅森轉回身詫異地端詳了男人一眼。

臥槽,這人是混血吧?好帥!

不對不對,關注的重點錯了。

洛毅森很好的掩飾了自己的驚訝,神色如常地問:“你認識我?”

男人點點頭,遂道:“能不能談談?”

洛毅森歪歪頭,在記憶力搜刮了一遍,確定沒見過這個人。

“你哪位?”洛毅森問道。

男人從外衣口袋裡拿出一張卡片給了他。卡片上的字是手寫的,私家偵探司馬司南。

好奇怪的名字。

洛毅森搖搖頭,說:“我不認識你。”

“我認識洛時。”

洛時,是洛毅森爺爺的名字。

☆、第17章 修改版17

從小,大人就教育洛毅森對人要有禮貌。對面這位,看年紀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竟然直呼爺爺的名字,懂不懂什麼是尊敬老人?洛毅森把鄙視掩藏的很好,客客氣氣地問:“先生,怎麼稱呼?”

“司馬司南。”

好奇怪的名字。洛毅森撓撓頭,又問:“你認識我爺爺,您貴庚?”

“27。”司馬倒是個爽快人,直言:“我跟你爺爺是忘年交。我有出席他的葬禮,只是那時候你很忙,沒有注意到我。”

哦,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