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在未到期時向銀行尤其是承兌銀行要求貼現取得現款。銀行貼現票據後,可以申請中央銀行再貼現,或向其他銀行轉貼現,更為一般的做法是直接賣給證券交易商,再由其轉賣給其他各類投資者。
銀行承兌匯票的特徵有:貼現是以承兌銀行的信用為基礎的融資,是中小企業容易取得融資的方式,操作上也相對簡單、靈活,融資成本較低;銀行承兌匯票可以流通轉讓;已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丟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兌銀行掛失支付。
(2)貸款條件。票據貼現是指銀行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貸款條件除流動資金貸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①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②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③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④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⑤與銀行信貸關係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⑥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貼現金額、期限及利率。貼現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貼現金額=票面金額…貼現利息…手續費
其中:貼現利息=票面金額×貼現天數×貼現率/30
貼現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到期日遇例假日順延,但應加付計息天數)
(4)貼現的流程:
1)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銀行提示承兌時,銀行的信貸部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式,對出票人的資格、資信、購銷合同和匯票記載的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必要時可由出票人提供擔保。銀行認定其符合規定和承兌條件後,與出票人簽訂承兌協議。
2)商業匯票的承兌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內部管理完善,經其法人授權的銀行審定。
3)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4)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於匯票到期前將票款足額交存至開戶銀行。承兌銀行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