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吧,我現在覺得我以前的小說中有個很嚴重的BUG。男主父親出場是在大款侵犯男主他媽之前,大款他是個精明的商人,狡詐又有心計,既然知道男主他爸如此牛逼,怎麼還會愚蠢地打他媽的主意?那不是自挖墳墓嗎?我凌亂了!
不管怎麼樣,我還是要鄭重地再次提醒我的便宜老爸,唐大款。這廝一家門是惹不得的。在中國,商是鬥不過官的,咱們還是收拾收拾,移民得了。
但換個角度思考,如果這本書中最重要的脈絡被我打亂,之後會發生什麼,我就再也預料不到了。
讓我將所有事件梳理一下:如果唐大款沒有強/暴男主的媽媽,那繼母就不會刺激她,而她也不會自殺。如果她活得好好地,那男主就不會回他的爺爺家,大款就不會破產,我也不會因此被惡意報復,這樣故事就結束了吧。這是最好的結局,是女配最該想要的結局吧。那,如果這些真得發生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去了呢?
嗯,嗯,一定可以的。我胸有丘壑,暗暗給自己打氣加油。
窗臺上不知何時飛來只小麻雀,閒適的啄著窗欞,叩叩叩,一直沒吭聲的男主突然冒出來一句:“剛才那人是我的親生爸爸。”
我驚秫。
“我知道,啊……我之前不知,你剛告訴我,我才知道的。”一頭冷汗,差點露餡。
他輕哼了下,溢滿凜凜殺氣的眸子裡,卻漸漸滲出一縷驚痛似的自哀,“十幾年對我漠不關心,他兒子死了,才想起我來。”
原配唯一的兒子死了,讓私生子頂包,認祖歸宗,繼承香火。你一定會有異議,他老爸滿年輕力壯的,外面再包養個不就是了?也對,可你別忘了他家裡還有個年高德劭的老紅軍,決不允許再出現辱沒門風的蠅營狗苟之事發生。
我嗐了一聲,自己是怎麼想出這麼老套又不符合邏輯的橋段的呢?只得硬著頭皮裝作啥也不知道,跟他同仇敵愾起來道:“呸,不帶他們那麼欺負人的。”
小天清亮的眸子閃了閃,如同水晶一樣,比窗頭那抹絢麗的晨曦更要熠熠生輝。我覺得自己的老毛病又要犯了,趕緊捂住眼睛,好一會兒,等心臟平息後,才放開手,有點像喝醉了一般,飄飄忽忽的,臉又燙又紅。
我知道這叫花痴病!得治,可惜是無藥可救的頑症。
我為自己哀悼,拍了拍罪魁禍首的肩膀。他又不願說話了,只是傻傻地看著我,我們兩個就這樣坐著,有一個世紀這麼久,冒納羅亞火山都爆發了兩次了,他這麼悶,這麼悶,有夠悶,我想不通怎麼那麼多女孩喜歡他?最後我受不了了,不得不起身說:“我先回去。”
他一瘸一拐地送我,我忙說:“小祖宗,您回去躺好吧。”他步履蹣跚,在緘默中不慌不忙的堅持,我拗不過他,在門前停下,鄭重地說:“我走咯。”距得這樣近,他身上有好聞的香皂香氣,我仔細嗅了下,是薄荷味,和我今天的著裝很相配,清新薄荷綠緞面拂著我的大腿肚,身上的這條一件式小洋裝,簡約而氣質。我儘量優雅地行走,一雙高度恰好的防水臺涼鞋,極精緻的做工。半露香肩,如海藻般的長波浪發隨意地披著。他的眼中只有我的身影,他的聲音低低的:“明天還來好嗎?”
我如同被蠱惑一樣,答了一聲“好的。”
我直覺異樣,有什麼東西在我們之間慢慢發酵成長。這種東西讓我心慌和不安到了極點,我後退了兩步,拔腿就跑。
我一口氣跑回車中,窗外景色不停在變,四處仍是他的氣息。我在想,完了,我為了刷男主的好感度,不知不覺中竟搶了女主的戲。
這可是會遭天打五雷轟的十惡不赦之大事!
☆、第 14 章
命運就像鐘擺,你以為只一邊稍稍偏離中軸線,其實搖擺力已幾何倍數的增長,擺動的幅度早不在你控制範圍之內,所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就是這個道理。
我深窺此道,所以我告誡自己,不能再重蹈女配的覆轍,介入男女主角的感情世界。
我只是個跑龍套的,沒有做戲霸的命格。
可是失約於小天,不僅會擔個言而無信的大帽子,還會讓當事人察覺異樣。或許人家只是很孤單,又或許出於友好邀請我,可我自己心裡有鬼,忙著避嫌,反而會遭人話柄。
另一方面我自覺愧對我的女主,便帶著她上名品街買了好幾套衣服,打扮得粉嫩後,又和她一起去探望男主。
我們到了病房內,恰巧男主做完物理康復理療剛回來,他的石膏已拆,額頭薄汗,面色紅潤。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