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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部分

閃光燈亮了起來;我到現在還保留著這張相片,阿儀在翻我住的公寓時,找到了我大學時代的相簿。

「這是誰?很漂亮喔 」她用那種抓到我小辮子的口吻說,就像是媽媽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樣。

我看了看,跟她說:「那個呀 我的初戀情人呀 」這下阿儀好像是挖到寶一樣,纏著我說我和小雪的事。

結果我不得不跟她談了一個下午,所以,聽我的話,絕對不要跟女人談愛情故事,她們喜歡聽,而且會在日後翻出來找你算帳。

「那我笑起來像什麼樣子?」阿儀問我,我說:「像是會把我迷的死死的可愛笑容呀 」

阿儀一副失望的表情,她說:「我要一個像她那樣的形容詞啦 」

呵 真是開玩笑,我是二十八歲的成功房地產銷售員,我知道如何說明一間房子的好處和隱藏房子的壞處,可是我已經不是二十歲的我,我不會在半夜寫情書,寫詩,寫我如何的愛一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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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好用抄襲的,我說:「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時開放的樣子呀 」

阿儀笑了,她說:「你才不會被一千朵一起開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你只會被一千張一千圓的鈔票迷的死死的。」

我無言以對,難道我現在只喜歡錢嗎?

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剛開始,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輸自己,「你愛她愛的要命 」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不打籃球,不騎車去兜風,不叄加任何聯誼,有空就去找她,每天晚上絞盡腦汁寫情書,我不知道她是什麼感覺,她來找我總是已經到了才打電話給我,不管我正在幹什麼事,一定要我馬上去陪她。

不知道她當我是什麼,無線電計程車嗎?不過我那時是挺樂在其中的,和女生約會,牽牽小手,唬爛哄女生笑,親親小嘴,好像挺好的,比打司諾客好玩多了。

這是我那時的想法嗎?忘了,我那時應該沒這麼低階才對。我應該是很喜歡她吧 願意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叫我去辦。真的,我那時候的日記上寫著:『不論距離的遙遠,不管路程的艱難,只要奶叫我,我隨時都會到。我的愛令我無所畏懼,即使是地獄的最深處,惡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懼,有奶的愛,我將一往無前。』

事後我看看從前的東西,心裡總有一些淡淡的憂傷,我們的分手可以說是必然的事,因為我畢竟不是開無線電計程車的,偶爾兼差開開還成,要是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

「大頭呀 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嗎?」實驗拍檔史奴比問我。

「嗯。。。 沒關係啦 作完再走還來得及。」我說,那次的實驗比較麻煩。史奴比已經幫我扛了好幾次實驗,這次我實在不好意思。

「那就好 」他很高興的說。我們繼續努力的接線路,調示波器。

那天的確我和小雪有約,她中午打電話過來叫我晚上七點到她宿舍找她,可是每次叫史奴比一個人忙到很晚也不好意思。所以。。。 唉 等作完實驗已經六點半了,我匆匆忙忙的騎著機車,冒著小雨,騎到她們學校,七點半了。

我打電話叫人,她房間一個人也不在。這時候我開始發揮我驚人的耐力,喝掉了兩罐可樂,抽完半包煙,十點半。她小姐回來了,遠遠的我就看見她,和另一個男孩高高興興快快樂樂的牽著手回來。我愣在樹叢後,呆了,看著她和那男孩在宿舍門口依依道別,我頭也不回的走了。

回學校的路上,雨依然下著,這種天騎機車最危險,雨會把安全帽的安全玻璃弄的濛濛的,我掀開安全玻璃,一下子眼鏡又濛濛的。

在二省道上我不知道騎到多快,只知道風颳的臉很痛,還有張開嘴喊的時候一下子灌進很多風。

回到宿舍後,我一個人跑去看MTV ,一直看到天亮,當然本來因為小雪要戒的煙癮也顧不得了,早上回宿舍睡覺的時候我腦袋裡只有一句話「我他媽的是個大白痴。」

這件事直到兩個月後我們分手時小雪一直不知道,當然了,我也不敢讓善良的史奴比知道。

現在想起來,那天晚上大概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時候,我沒有摔進山溝裡完全是僥倖,我一直很感謝上天那天沒要了我的命。

這件事對我們的交往有重大的影響,我試圖重新挽回我和死黨的關係,開始恢復打撞球,打籃球,和朋友抽菸打牌兼唬爛的日子,小雪對我的改變並沒有什麼反應,她在電話裡常說:「喔 你有事呀 那就算了,沒關係。」

我非常非常努力的想從她的語氣和信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