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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太子爺終於放開了花花姑娘,順勢別過頭,聲音有些哽,無比頹喪和悲傷:“本宮後來找過你母親雲錦,但找不到。也曾四處打探過你的墓穴,但都沒有訊息。”

唉,她娘也是,明明叫藍錦,卻不敢以真名示人。不叫雲錦就叫林錦,總之的確是很難找的。

她更奇怪了:“當時,你是和鬱親王一起來的千羅?”

“沒有。”太子殿下負手而立,目光投向遙遠的天際:“本宮下千羅城,名義上是押運糧食。當時鬱親王重病在身,下不了床現在看來,倒是本宮大意了。”

花花姑娘默了,雖然對鬱親王早已斷了心思,卻還是難以釋懷。那個男人真的是一開始就對她有企圖啊。她到這個異世界沒幾天,就去山上狩獵,好容易打了只野雞生火烤上,轉眼就被鬱親王給搶了雞腿。

其實搶雞腿是假,套近乎是真。從那一刻起,她就落入了鬱親王的圈套。

不為別的,就因為小花花是太子喜歡的人。怪不得,太子至今未娶,只因心中有人了,而那個人還死了。

花花姑娘喜歡長情的男人,可是為什麼她心裡還是很難過呢?她已不是她,根本不是他喜歡的那個人啊。

並且,她不明白的是,鬱親王將她推到太子身邊,又能起什麼作用?她這麼想著,就這麼問了。

太子沒回答她的話,只是默默地望著天際發呆。自古皇家多殺戮,要什麼時候是個頭?

章節目錄 第134章 心已不是那顆心

花花姑娘是這麼組織這個故事的:十一歲以前的花花姑娘,一定是在千羅梅嶺偶遇了太子殿下,然後兩人成為很要好的小夥伴。

太子殿下那會兒也就十五六歲,正是哪個少男不懷春的時期,所以喜歡上了長相可愛的小花花,並且暗下決心,要等小花花長大,並娶她為妻。

可是太子殿下在京都,小花花在千羅,離得老遠。千羅鬧災荒鬧得很嚴重,等訊息傳回京都引起朝廷重視時,太子立即啟程趕往千羅,可是小花花已經餓得不行了。

所以太子殿下二話不說就搶人,把小花花搶過來抱著哭,自責自己來得太晚,怎麼把喜歡的姑娘給餓死了。

十一歲的小花花其實知道他是太子殿下,所以快死的時候,在他的耳邊說:千羅梅嶺再與王相見

那會兒,小花花的意思,也許是為了喚起太子爺對千羅梅嶺初次相遇的美好記憶,也是為了留下遺言,讓他把她埋在千羅梅嶺。

太子爺當時聽懂了,氣血攻心,所以口吐鮮血。

這愛情故事雖然狗血了點,但絕對合情合理。

花花姑娘的人來瘋勁兒蔫了,知道事情的真相後,她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不過,該講的話,她得講清楚:“其實我被我娘從棺材裡抱出來後,我就不是我了。”

這種屬於哲學範疇的話,太子爺要是能聽懂,那就怪了。

所以她進一步解釋:“呃,這麼說吧。之前的事,其實我都不記得了。我只記得從棺材裡出來之後的事,懂不?”

太子居然點頭,表示懂。

花花姑娘覺得他其實還是不懂:“換句話說,醒來以後,我的性格和想法,總之一切亂七八糟都跟以前不同了。懂不?”

太子點頭,表示懂。

花花姑娘很抓狂:“你又懂了?那你說說,你懂什麼了?”

太子懂的東西確實挺多。第一,十一歲之前的花花和十一歲之後的花花判若兩人。

“是這個意思嗎?”太子問。

花花姑娘傻傻點頭。

第二,十一歲之後的花花,完全不記得十一歲之前的花花到底經歷過什麼。

“是這個意思嗎?”太子又問。

花花姑娘再傻傻點頭。

第三,但無論是哪一個花花,都記得“千羅梅嶺再與王相見”這句話。

“是這個意思嗎?”太子好淡定。

花花姑娘仍舊傻傻點頭。

“那就行了。”這是太子的總結語,說完轉身拉著花花姑娘的小手就往回走了。

行什麼行啊?花花姑娘嘟嘴皺眉鼓腮,鬱悶透了:“再說得明白點,就是我雖然皮還是這塊皮,但心已不是那顆心。”

“呃,懂。”太子理解錯了,眸色漸漸黯淡下來,卻還是不願意放開她的手。他想,當初就不該故意對她太冷漠,以至於她真的喜歡上鬱親王了。

可是那會兒,他確實還不確定這個到底是不是那個“死”在他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