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起來,無不滿腔怨氣,我問姚叔:“你那房租還有多久的?”
姚叔說:“還有一年半,我當初一下子交了三年的,原來尋思這樣能便宜點,這回可好,全套進去了。”
“那咱們一起找市場管理部,能不能把房租退回來呢?”我說。
“退個屁啊,還管理部,市場那幫孫子比兔子跑的都快,早都人去屋空了,他們都是通氣的,坑的就是咱們老百姓啊。”
“那就沒地方要個說法了?”
“嗨,傻孩子,咱們這租的鋪子就認了吧,昨天有個業主都差點跳樓,就在咱這四層樓的小市場房頂上,他花錢買了好幾間店鋪,說是產權五十年不變,結果三年不到就要拆了,好像才賠給他三萬塊錢,大傢伙好不容易把他勸下來,據說賠了二十多萬那,傾家蕩產了。”
我沉默了,將近2000塊錢一平米的高檔商鋪,兩年後變成了300每平米,三十萬的資產,兩年後變成了三萬,兩年前還是合法市場,兩年後就成了違章建築,我記得當初這市場開業的時候,我們學校還來了鼓樂隊參加,那個什麼區長親自剪的彩,熱熱鬧鬧的搞的十分隆重,我想不明白為什麼那時候咋沒人說這是違章建築,難道他們都瞎了聾了傻了,還是裝聾裝瞎裝傻?難道所謂的真理只是憑某些人的一張嘴麼?
這世界究竟怎麼了?
我走進了我的小小書店,外面的人依然在吵鬧,我看著架子上那一排排的書,就像在看著一個個即將被送走的孤兒,心裡默默在流淚,還有最後幾天,它們就不再屬於我了,書店我是不能再開了,這些書的命運難道只有被賣掉麼?它們的下一任主人,會像我一樣愛護它們麼?
我愛它們,這不是矯情,而是發自內心的情感,書籍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和老師,從小我就對書有一種特別的感情,我走路的時候看書,吃飯的時候看書,睡覺的時候看書,上廁所的時候看書,哪怕上廁所忘記帶紙了,我寧肯絞盡腦汁去想別的辦法,都不會輕易撕下任何一片書頁。書是我的食糧,我的好友,可現在,這些曾經陪伴我無數個日夜的好朋友,要和我分別了。
我站起身,摸摸這本,看看那本,哪本都捨不得賣,可如果把它們留下來,就意味著賠的更多,我這是租來的店鋪,我不是業主,那賠償跟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等限期到了,我就得捲鋪蓋滾蛋,而當初兌這個店花了四千多,我自己買書又花了一千多,店鋪賠了不是我的錯,可這麼多的書,我總不能都搬家裡去吧?
還有,這個該死的陰曹官,我發覺我就像是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你說我一個大小夥子,不能賺錢養家,承擔起我的一份責任,甚至連一碗麵錢都付不起,老爸還在蹲拘留,老媽天天在家盼著,盼著丈夫早日回家,盼著兒子早點有出息,我還沒事到處抓什麼鬼啊?如果說拯救世界的代價是把家人都拋棄,把自己活活餓死,我他媽就是超人也早都撂挑子不幹了啊!
我苦惱的摸了摸身上,煙已經沒有了,我才想起來在山上的時候已經跟葉子一起抽光了,於是我從抽屜裡翻出幾個零錢,出門買了包哈爾濱,一塊七一盒,這已經算是最便宜的煙了。
關門,落窗,抽菸,誰都不要打擾我,老子要閉關靜思!
日落黃昏前,小小書店的門被一腳踹開了,我蓬頭垢面的從裡面走了出來,雙眼浮腫,佈滿了血絲,眼神凌厲的想要殺人,周圍的人看了我這副德行,都遠遠的避開了。
別問我咋造成這熊模樣的,我他媽的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剛做了個決定,那些書,我一本也不賣,都搬家去,沒地方擺,就放我床上,賠多少錢我都認了,然後我要出去上班,去打工,賺錢養家,我不能再讓爸媽為我失望,至於那什麼陰曹官,去他孃的吧,老子先管好自己再管別人吧。
沒想到,老媽完全支援我的決定,她知道我從小愛書,至於賠錢的事,老媽也很看的開,她說,錢是人掙的,只要肯努力,受點挫折也未必不是好事。直到今天,我仍然把這句話牢牢的記在心裡,每每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就告訴自己,磨難總會過去,只要堅持,一切都會好。
第二天,我用了一整天的時間,找胡文靜幫忙,借了個三輪車,把所有的書都搬到家裡了,那些書架直接踹了燒火,有用的東西一起搬走,門上貼了個字條:拆遷搬家,凡有借書未還者,請到XXXXX地址找我退押金,無論幾天,租金全免。最後把門一鎖,鑰匙往房主那一送,房主是個大叔,他也很無奈,一個勁的安慰我,我笑了笑並沒有在意,他賠他的錢,我賠我的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