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了一項新的紀錄嗎?難道是因為我是上這個節目的第一個華人?”林霄的反應很快。
“BINGO!不錯,你是《溫斯特之夜》的首位華人嘉賓。”
“林,你的三首歌曲,都非常棒。我愛死了《I gotta feeling》,只是我很好奇,林,你來過美國嗎?或者說你在美國生活過嗎?”溫斯特問道。
“如果我沒失憶的話,那麼這應該是我第一次來北美。”林霄笑著說道。
“OH,MY GOD,簡直讓人難以置信,你不是第一個唱英文歌的華人歌手,但是你知道,東西方文化的差異,語言的差異性,讓很多華人歌手的英文歌曲,在北美都很難引起共鳴,可是你的三首歌卻不同,特別是《BOOTY MISIC》和《I gotta feeling》太北美風了,你是怎麼做到的?”
“要知道,你是第一次來北美。”溫斯特一臉訝然地問道。
“雖然我第一次來北美,但是我聽過不少北美的歌曲,在我們華國有句話叫做,沒吃過豬肉,難道還沒見過豬跑嗎?”
“沒吃過豬肉難道還沒見過豬跑?”溫斯特一臉懵逼,她重複林霄這句華語,讓林霄聽了都特別想笑。
林霄又用英語解釋了一遍。
“OK!OK!非常有意思的解釋!”
“那麼作為一名在華國非常有名的歌手,是什麼原因讓你產生了去打拳擊比賽的想法?”
“溫斯特,你看過我之前的比賽嗎?”林霄卻是反問道。
“看過,不得不說,你真的和其他的拳擊手不同。”
“是吧?你也這麼覺得?”
“我當然和其他拳擊手不同,因為他們打比賽更重視勝負,而我卻是更喜歡把拳擊賽場變成一個秀場,你知道的,我的主業是一名藝人,所以,為什麼不讓千篇一律的比賽變得更加有意思呢?”
林霄也是開始滿嘴跑火車,反正這些東西,自己說了,別人也很難去求證。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是因為覺得拳擊比賽太千篇一律?所以你才產生了打拳擊比賽的想法?”
“然後你把每一場拳擊比賽都變成了你的秀場?我的天,你的想法還真的是......”
“那麼你有沒有預料到你自己會擊敗哈里森最終拿到冠軍?”
“沒有!我只是認真地打好每一場比賽,當然我的這個打好比賽的定位可能和你們理解的有些不太一樣。”
“在我看來,音樂是一門藝術,電影也是一門藝術,那麼為什麼不能把拳擊比賽也變成一門藝術?”林霄繼續跑火車。
反正在這裡吹牛也不需要上稅。
結果效果還是很不錯的,現場的觀眾和溫斯特都被林霄弄的一愣一愣的。
這種奇葩的想法,他們還真的是有些不知道怎麼評價了。
“把拳擊比賽也當做一門藝術?”
“是的,如果關注過我之前打的每一場比賽的人或許都會發現,其實我的打法,其中融入了很多元素。”
“比如在亞洲錦標賽的時候,我曾經嘗試過,在拳擊當中融入一些華國功夫的元素,融入一些電子遊戲的元素......”
林霄這種說法,讓所有人都覺得很有意思,當然如果是在華國,林霄這麼說估計會被人噴一臉,但是在老美這裡卻不同。
他們反而會覺得很有意思。
這也是林霄發現的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自己的各種吹牛,各種亂侃,在老美這裡竟然很容易被接受。
“就像《I gotta feeling》想到了就去做,let’s do it !just do it!不要去考慮什麼合不合理,爽就行了!”
“啪啪啪!”現場竟然響起了轟鳴般地掌聲。
“那麼你接下來還會繼續打拳擊比賽嗎?”
“當然,不過你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會去嘗試更多的東西,或許今年的奧運會之後我就會宣佈退出拳壇。”
“這可真不是一個好訊息。”
“據我所知你涉足了很多個行業,包括唱歌,寫歌,寫小說,拍電影,拳擊,魔術師,而在這諸多行業當中,我發現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你居然還是一名非常高明的舞者。”
現場有不少人對此還真的不是太清楚,聽到溫斯特說到林霄竟然還是一名舞者的時候,都是很配合地發出了驚訝的聲音。
“事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