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知道買再多再好的,最後也會落到方元亮手裡。
她氣自己識人不清,沒給兒子找個好女人,非要做主給兒子定下這門婚事,如今倆人關係不好,她要佔很大的責任。
因為夫妻常年關係不好,霍凌霄提出離婚,給了元素很大一筆補償款,元素自然也無所謂,拿了錢就簽了離婚協議,反正她愛的就不是霍凌霄,誰知她離婚後,王鳳蘭帶著方元亮來了,一會說小寶需要用錢,一會說鳳靜雲想買門面房,慢慢地把元素這些錢都給掏空了,元素沒錢之後,想找方元亮要房子住,誰知卻被方元亮給攆出來。
“我們家哪裡有空房子給你住?”當他傻?給方元素住了,以後還能要回來?
“姐,不是我不想給你住,你看靜雲馬上要有二胎了,我們一家四口自己都不夠住。買的三套房子?那是你買給我的,就是我的財產了,我想給誰住就給誰住。”
元素被弟弟拒絕後回家看望父母,她從前每次回家,父母都給她做很多好吃的,讓她留戀父母的親情,誰知現在沒錢了,兩手空空回去,一開始王鳳蘭還問她是不是有私房錢沒拿出來,幾次試探,見元素真的窮得叮噹響,開始連飯也不做,還嚷嚷著:“當初我讓你多攢點私房錢,你自己不聽!這不離婚了吧?你能怪誰?怪就怪你不聽話!”
方元素辯解:“可我的錢都給弟弟買房子了。”
“那點錢算什麼?你男人家那麼有錢,你不好好把握,非要離婚,好日子不過要作,怪誰?”
方元素有很多話想說,她和男人關係不好,自己雖然有很大關係,但跟父母的攛掇也分不開,王鳳蘭天天攛掇她往家拿東西,算計丈夫和婆婆,去搬別人家的錢,以至於她和婆家的關係愈發冷淡,現在她離婚了,王鳳蘭竟然說都是她的錯。
之後,方元素沒有存款沒有房子,只得去打打零工,她沒錢後,再也沒有體會到所謂的親情,弟弟連她邊都不沾,父母更是怕她回去拖累他們,除了定時定點要方元素出生活費外,王鳳蘭根本不歡迎她回家。
方元素過得很落魄,才開始後悔,如果她不是那麼愚昧地當著一個聖母和扶弟魔,那她是不是能過很好的日子?她從小受父母冷落,打罵間說她是個丫頭片子,不帶把子,對家裡沒有任何貢獻,還浪費家裡出糧食養活她,等她長大了,父母又開始打親情牌,說什麼一家兄弟姐妹要互相照料,互相?明明都是做姐姐的在貼補弟弟,她那個弟弟何曾照顧過她?她因為幼時受到冷待,很貪慕父母給的虛假溫情,她並不是真的不知道父母的意圖,可是每次拿東西回家,每次幫助弟弟買了房子,父母都會激動地拉著她,說他們生了個好女兒,說她是家裡的驕傲,方元素很貪戀這種溫暖,因此愈發喜歡照顧弟弟和其他姐妹。
殊不知,那些都是假象。
父母又如何?沒有錢,就連父母都對她不理不睬,她的兄弟可是把她當成毫無利用價值的抹布一樣扔掉,而她如今才看明白,婆家和男人對她有多寬容,哪個婆家能忍受像她這樣的女人?
臨死前方元素許願,要求元素作為使者去改變她的人生。
【1、不要再當聖母和扶弟魔,過好自己就行。】【2、改善和霍凌霄的婚姻關係。】
【3、最好能有自己的事業,但這個不強求。】…
元素理著原身的記憶,不覺嘆了口氣,扶弟魔加上無敵聖母,原身這個女人活的完全沒有自我,一輩子都在為家庭和弟弟奉獻,完全被洗腦了,可這些完全是她的錯嗎?有時候站在元素這個角度,會認為這樣的女人很可悲,可站在這些女人的角度,她們沒有受過好的教育,從小被洗腦,父母簡直跟邪J一樣,灌輸一些三觀不正的觀念,讓女兒一輩子為弟弟活,至於女兒的幸福?那不在他們考慮範圍之內,只有兒子買了房買了車,日子過好了,才能光宗耀祖。
原身到死能明白這個道理,已經很不錯了,元素不想苛責她。
元素嘆了口氣,走下樓。
剛走到樓梯口就聽到婆婆宋新蘭問:
“凌霄,最近有雨,陰天你這腿又疼了吧?”
“媽,我沒事。”
“你這孩子就知道逞能!你那媳婦又是一句話也沒有?不是我說凌霄,實在不行,你就離了吧!都怪媽當初做主給你定下這婚事,你現在要離婚,媽舉雙手贊成!”
霍凌霄低沉的嘆息傳來:“媽,別再說這事。”
“是,誰家當媽的不盼著兒子過得好?可她也太過分了,我前幾天剛從國外買來的首飾,她全拿給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