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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到再次看見她時,她居然抹著亂七八糟的妝容,在賣花!她才十四歲啊,她居然像*那樣死纏著男人,親吻,敬酒,任男人欺凌,出賣自己的身體和靈魂,只為賣出一朵奄奄一息的血紅的玫瑰。我又痛又氣,拖著她就走。

我氣她,更氣自己。

她竟沒求助任何人,也沒尋短見,她吃到嘴裡的每一口食物,都是用她幼小的雙肩挑起的。她找不到工作,便自己賣花,她在十四歲的生命裡,低廉而堅強的走著……我將她緊緊的抱在懷裡,再也捨不得放開。如果離開我她也得不到安逸的生活,那我忍痛放手的犧牲,還有什麼意義?我又把她接了回來,我們相愛了,真正意義上的在一起。

我很少碰她,我覺得她還太小。我知道自己擁有她的時間不多,所以異常珍惜,對她憐愛到骨髓裡。她也覺得幸福來之不易,回報給我的是無限的溫柔。我經常抱著她在夜裡默默流淚,我後悔得要瘋掉了,如果我沒做那些事多好,如果我清白一身,堂堂正正的上北大求學,學成歸來,光耀門楣,然後等沫沫長大,風光萬里的娶她,讓她做最幸福的新娘……而這些,只在我的夢裡,在我含著悔恨的無窮無盡的淚。

可是,懺悔不能贖罪,人總要為自己所犯下的錯付出代價。

幸福安定的日子急促而短暫,短到不容我仔細將沫沫的容顏牢記清楚,就像泡沫般,一觸即破了。

——CTG

2010 5 26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20、重逢

我徹底震驚了!目登口呆的聽哥哥講述那些沫沫曾跟我說過的“故事”,只是換個角度,卻更為壓抑,沉重得我無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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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我愛的女人,一個是我敬重的兄長……他們在相依為命,在與時間賽跑,掙扎在法律的邊緣。

無論我哥哥是*犯還是殺人兇手,他在我心裡,卻不是罪人,他永遠是最善良,寬宏大量的哥哥。

我那段時間我們全家甚至遠房親戚都知道我哥在北大讀書。

我一直以為偉大的哥哥已經在祖國的首都立下足跡,以為他在北大的青青校園一展宏圖,在未名湖畔迎著朝陽晨跑,並一定會跑在太陽前面……我萬沒想到,我哥哥的青蔥歲月竟會如此灰暗萎靡。我這才明白為何哥哥走後的這幾年,母親一提起他就會傷心不已。原來做媽的早就知道兒子是在逃避法律的追捕。可以想象我那性格軟弱的母親,也一定在多少個夜裡輾轉抹淚。

比起哥哥所受的苦,我的那些為“考試發揮失常,失戀喝酒醉倒”的痛苦有那麼可笑、稚嫩。

我問哥,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這些,我也能替你分擔一些。

我哥搖頭苦笑:“你那時還小,人命關天的事,我除了父母任何人都不敢輕易相信。”

“那你今天又為什麼說了?”

哥思索半刻,說:“大概是對生活麻木了吧。”

“哥,我絕對不會告訴任何人的!”我急切的發誓。

哥說:“如果我不相信你的話就不會告訴你了。”

我握著哥的肩,想盡全力去幫助我至愛無助的親人,卻除了緊緊的捉住他的肩頭,什麼都做不了。

哥哥沉默了會兒,才不緊不慢的繼續說下去——

和沫沫在一起,越幸福,我越感到極不塌實,就像一個小偷,偷的錢越多,心裡越是驚恐。

這樣享受著偷來的幸福大概有兩個月,終於在一天接到個朋友的電話,稱黑幫裡有人被警察抓捕了,為了將功贖罪,可能會將他所知的一切罪惡全部揭發,叫我趕快連夜逃跑。

我嚇壞了,知道我必須離開了。可是沫沫怎麼辦?

思前想後,痛心掙扎,我還是決定不帶沫沫走。從此以後我就要踏上亡命天涯的道路,怎麼可以帶上這個嬌嫩的女孩陪我一起吃苦?就算她孤單的繼續在街頭賣花,也總比跟著我強。

於是我開始對她撒謊,一會說家人要我回去,一會說要回前女友身邊,但在她清亮的眸子下,任何謊言都蒼白無力。最後我只頹廢的說了句,對不起,我真的要走了。

她那時才十五歲,遇事卻鎮定得像個成年人。她平靜的開始收拾行李,不多問,不多言,然後毅然離開了屋子。沫沫走後,我將自己關在屋子裡失聲痛哭。

後來我就真去了北京,所有人都以為我該在北京,所以我就去北京。所有人都以為我在北京是風光無限的天之驕子,只有父母知道,我只是在那裡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