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音這個東西,神仙來了也給你變不了,但老師們經驗豐富、技巧也豐富,經他們一指點、再加上有意針對自己的嗓音特點的選歌思路,甚至還有些時候,老師還會很細緻地指導具體的唱法,於是,不知不覺間,連自己都覺得,嗓音還是那個嗓音,但自己好像是更會唱歌了!
技巧運用的更加恰到好處,感情渲染的越發打動人心。
於是,錄一段時間的節目,就覺得自己進步了不少,再錄一段時間,又覺得自己進步了不少,一直到後來,所謂總決賽啊、冠軍不冠軍的,雖然該爭還是要爭,歌更是要用心去唱,但是真的,對名次這個東西,心裡已經淡然了。
當時她一度還曾經想過,就算是拿不到全國的前十名,沒資格簽約明湖文化,也不怕的,自己回頭主動上門,找李謙賠禮道歉去,告訴她,自己已經知道錯了,以後甘願任憑他安排。他要自己怎麼樣,都絕無二話!
當然,能像現在這樣,拿到第二名,直接簽約,自然是最好!
前十名另算,本屆《超級女聲》的第十一名到第三十名的選手,都得到了一份明湖文化演出部的演出合約,為期兩年。
明湖文化會視其表現和進步程度,考慮下一步的合作,也就是說,理論上,她們只要表現好、進步大,也有機會在未來拿到一份唱片約。
而第四名到第七名,則是除了這一份演出合約之外,還每人得到了一份有限唱片約,即明湖文化會在接下來的兩年內,陸續為每一位歌手製作一張單曲碟,去打榜、試水,到時候看她們各自的打榜成績和未來的發展前景,決定是否更換為新的唱片約。
只有前三名,是直接拿到了一份五年三張專輯的唱片約!
當然,明湖文化樂於發掘新人,但從不做慈善家,該對新人下的刀子,是一點兒都不會心軟的——事實上,明湖文化在業界聲名赫赫,別說對新人了,就是對已經成名的歌手,甚至大腕、巨星,都有著極強的吸引力,靠的也從來都不是相對優厚和自由的合約。
明湖文化的合約,一向都是業界中游水平,不優厚,也不算霸道。
當然,新人嘛,別管哪家公司,肯定都是霸道的。
儘管在實際執行的時候,偶有越界,只要不過分,公司也不會跟你太過計較,但合約就是合約,不收拾你,不代表不能收拾你!
正常情況下,只要有選擇權,是沒人願意籤這一類合約的!
可問題是,明湖文化的製作、發行和造星、捧人的能力,實在是太強大了,不管你是莊美月和格日楞、趙源那樣的純新人,還是廖遼、何潤卿、周嫫這樣本來的巨星,只要簽到明湖文化,妥妥的至少升一級!
合約嚴一點、條件苛刻一點、分成少一點,又算得了什麼?
在別的公司,你拿10%,甚至12%,那簡直是吹不完的牛逼了吧?可你賣三百萬張頂天了,來到明湖文化,廖遼全公司最高,12%,何潤卿、四大美人拿10%,玫瑰力量火到那種地步,才9%,莊美月之類純新人出道,對不住,5%,後期賣的太好了,有獎勵加成,到手也就6%!
圈外人乍一聽,會覺得這個分成比例簡直不要太黑!
可圈子裡提起來,幾乎沒有人會就此抨擊明湖文化的黑心合約!
關鍵是你架不住像莊美月這樣的純新人,第一張專輯上市,就能賣到六七百萬張啊!眼光放長遠一點,三五年之後,那是奔著八百萬張去的!
紅的人不覺得,沒紅過的人,就算是一分錢提成都不給,也想要一張這樣的專輯啊!
某種意義上來說,有一張這樣的專輯,有那麼兩三首紅透半邊天的好歌,在國內歌壇這種地方,光是跑商演都夠吃十年了!心思活絡點的,經常上個節目露露臉什麼的,一首歌起來之後的知名度,都能吃一輩子!
而且問題是,雖然明湖文化的演出經紀約也一樣的下刀子不輕,但架不住歌手一旦紅起來,那個出場費簡直是直線飆升,就算明湖文化收的演出、廣告、代言之類的分成比別的公司高,大家也仍是不會有什麼怨言!
原因就在於,你在別的公司是接不到代言的啊!
這些事情,謝莉莉不懂,楊金葉也不懂,但林羨君在順天府混了那麼多年,還有一個秦緒林給帶路,當然還是很清楚的。
節目紅了,爆紅,尤其是拿到了前三名的她們三個,不管走到哪裡,都有記者追著咔嚓咔嚓的拍照,讓人下意識地就有一種飄飄然的感覺。
總決賽之後,hunan衛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