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哥看不見的地方,青蔥一樣的手指悄悄攀上他手肘,卻只敢輕輕攀著西裝摺起的一點褶皺,不敢握實了,怕被大哥發現她小心思。可是哪怕這樣,她心裡也湧起隱秘的快樂,如同肥皂泡一樣輕飄飄的,快要飛上了天。
然而這些泡泡立馬就被戳破了,因為她看到了一雙高跟鞋,京羊皮、大紅色的,鞋跟尖細,鞋頭收緊的線條充滿了女人味。她立時成了鋸嘴葫蘆,收回了手,一言不發地跟了上去。
果然,還未進飯廳,她便見到了那位大小姐迎了上來,她是最最摩登的新時代女性,燙水波紋頭,噴巴黎香水,穿英式高跟鞋,著美國絲襪,便是穿旗袍,也要把叉開到大腿。
大哥才不喜歡這樣的呢,大哥喜歡,他喜歡……
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歡什麼樣的,大哥喜歡她乖巧的學生樣,可那只是對妹妹的關愛,不是對女人的喜歡,不帶佔有慾,不是慾望和衝動。
荏南看著魏芊芊嫵媚的笑,心裡暗暗腹誹,嘴巴塗得那麼紅,小心待會兒吃飯時印在杯子上,眉毛畫得細而飛,簡直快飄到太陽穴去了。
她想了一會兒,又覺得自己這樣想他人的壞處實在是很沒有意思,也難看極了,不管怎樣,大哥肯定不會喜歡這樣幼稚而醜陋的心思。
荏南不得不承認,她確實在嫉妒,嫉妒魏芊芊能夠作為一個異性,一個貌美的女人,站在大哥身側,能夠輕柔地喚他的字,抱朴。
不過她也有自己的精神勝利法,她總是叫他大哥,即便壯著膽子說氣話的時候,也只叫他的名字,江慶之。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只有她一個。
“荏南迴來了?快洗手吃飯吧,今天張媽做了你喜歡吃的珍珠丸子,待會兒多吃幾個。”
要你好心!
“好啊,張媽在我們家待了這麼多年,自然知道家裡人喜歡吃什麼。”
她和大哥才是家裡人,哪需要你一個外客在這裡充作主人家。
“你年紀小,該多吃些,才能長得高,長得快。”
“是啊,上次大哥送我的旗袍都短了兩寸,大哥你能再帶我去一趟張記裁縫店嗎?”她才不理魏芊芊明裡暗裡說她是小孩的潛臺詞,成功轉移起陣地來。
“禮拜六我要參會,禮拜天下午帶你去。”江慶之答應了,順便夾了筷筍尖炒茭白給她。
荏南吃飯很不省心,總是挑食,小時候曾有一個月天天將早餐煮好的雞蛋偷偷放到小書包裡,去喂隔壁家養的西施犬,直到有天被回家拿檔案的大哥抓了個正著,這之後江慶之就養成了盯她吃飯的習慣。
魏芊芊不愧是情場翻騰過的摩登女郎,聽了這話連眼神都沒變過一絲,笑吟吟地開口,“我們荏南也是大姑娘了,不僅可以做兩身旗袍,還可以做套洋裝,就去榮昌祥呢絨洋服店,如今受歡迎得很。”
荏南最厭煩她這副自己人的口吻,明明不是大哥的未婚妻,也不是女朋友,甚至都不算不上什麼紅顏知己,可畢竟是世交,魏芊芊便也含含糊糊得以半個姐姐自居,三不五時便出現在江公館。
她數著米飯,沒有應聲,可江慶之瞄了她一眼,荏南頓時覺得委屈得不行,勉強應了句,“不用了,魏姐姐,大哥會帶我去的,就不麻煩你了。”她埋頭裝作吃菜,一下吃了好幾顆珍珠丸子進去,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眼兒還有些泛紅,活像小時候她鬧著養過的荷蘭鼠進食的樣子。
魏芊芊佔了上乘,便偃旗息鼓,專心招乎起大家用飯來。荏南見不得她這副樣子,連最愛吃的丸子也如鯁在喉,勉強用了幾口,就裝作累了上樓去了。
等到她甩動著的辮子消失在轉角,魏芊芊才一副隨意的樣子談笑道,“荏南實在是還小,稚氣得很。”背地裡說人是非是最笨的辦法,魏芊芊不會犯這種錯,一團和氣才是成熟女性的風範。然而她等了一會兒,也不見任何迴音,氣氛便有些冷了下來。她隨即轉開了話題。
待晚飯用畢,江慶之用一種疏離而客氣的口吻對她說,“魏老的意思我瞭解了,今日辛苦你,我叫你送人回去。”魏芊芊努力讓掛在臉上的笑容顯得真摯,同樣客氣地告辭了。
江慶之看了會兒政府公報,客廳的德國赫姆勒擺鐘敲到第九下的時候,他放下報紙,起身上樓,路過荏南的房間時,看見燈還亮著,本不打算管,沒得慣的她脾氣越發大了。
可抬腳要走的時候,想著江荏南那個體質,最容易脹氣胃痛,今日受著氣用飯,怕又是要不痛快了,到底嘆了口氣,站在門前敲了兩下,卻沒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