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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知。

總之,青梅竹馬的結局是十六歲之後守活寡到老死、悔恨伴長眠。這麼毛骨悚然的悲劇聽了哭一哭就好,可別太偏執要子女以這種方式戀愛結婚。

所以說我與朱棣亞自小打打鬧鬧到大,是無話不談的好友,但聰明的不去妄想衍生出郎情妹意來順理成章結成夫妻,稱了那些老人家的私心。

他們居然還有臉對我呼天搶地的大叫,我們可是順了他們的心去結婚呢。至於幸不幸福就不能給予保證書了,不該要求太多的。

任何一個人都不該把自身私心的期盼加諸在下一代身上,妄想操控別人生命運轉的方式。瞧!眼下不就糗了?發現我們夫妻並不恩愛,氣得跳腳。

如果我是那種溫順脆弱的女性,早不知道去上吊幾次了——為了自己的不幸福,以及父母長輩高壓的手段斷送一生。他們只為了自己高興頑性去捉弄下一代,沒什麼大腦去想更多的事,以為結了婚就會有愛。幸好我這人別的好處沒有,就是性格夠堅強,對感情也沒太多憧憬;與朱棣亞湊和著過日子,當個頂客族也不錯。光是他每個月給我充足的零用錢便夠我感動得為他做牛做馬了。

這傢伙還不錯,我樂意與他當一輩子夫妻。

“非凡,你給我準備一下,我們馬上搭飛機上臺北與你公婆說清楚,你皮給我繃緊一點,我們大家不會放過你們的,我想莉方他們也會立刻召棣亞回臺北。走!”

客廳那頭,告狀完的母親尖聲的叫我,我搜刮完桌上所有食物,拍拍屁股,準備一同上臺北覲見公婆去也。

好久沒見棣亞了,順便拿張收據要他捐個三十萬贊助“嘉邑行善團”的造橋事業吧。

朱棣亞,我的丈夫,一個很會賺錢的男人,今年三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