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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山村孩子王

就對洪振中產生了仇恨的心理,正好得知洪振中今天不在家,就故意教這個傻乎乎的大叔來個過失犯罪

“本來是想燒掉他家裡的一些東西,沒想到房間裡還有人,如果知道房間裡有人,我也不會這麼做。”

警官告訴孫達德,“可這畢竟是一起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惡性案件,好在人已經被及時救出。

只是一個坐月子的人是受不得這驚夏嚇和寒冷的侵擾,肯定會落下月事病的

直到初七的下午,紅振中回到家後得知這一情況,他不得不埋怨自己的老爸,“我不在家,你接什麼燈呀?”

洪振中的老爸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我哪會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呢?家家不都接了燈嗎?”

畢老師這時也來到了洪振中家,看著眼前的一切,他招呼振中媽媽,“照顧好你的兒媳和小孫子。”

又轉過臉對振中說:“振中,你趕緊把你的愛人送到醫院去療養一段時間,至於家裡的其他損失,回頭再統計上報

“這麼大型的群眾性文娛活動,文化局應該負點責任。文化局不會不知道吧?這種人都能擔當主要的負責人,財產的損失可以申請文化局賠償。”

洪振中還在抱著自己的妻子流淚,聽到畢老師的吩咐,點點頭,“老師,我就是擔心知珠英會遭傷害,這東西算不了什麼的。”

說著,馬上讓洪振國幫忙找來一輛小麵包車,和他媽媽一道,帶著方珠英和他剛出生才10多天的兒子上了車,直奔紅山醫院的婦產科

洪振國也跟著到了醫院,和洪振中商量找哪裡的力律師來提起訴訟

儘管這兩人已經被刑拘,但其餘的人也要追究責任,為什麼不立即滅火救人?後決定請洪安市曉光律師事務所,委託秦律師全權辦理。

一審就直接遞交了洪安市法院受理。經過審理,判處孫達德教唆罪,判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處罰金5000。

那個250就判了終身監禁,

縣文化局有失察責任,賠償方珠英精神損失費2000

其餘凡年滿18歲,涉及不及時搶救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也做了簡單的處罰。

一個月後,洪振中帶著方珠英和自己的老媽、兒子回到了修復如初的家中

經此一事,洪振國感觸更深,他跟畢老師說:“媽,這人心真的好可怕,朋友不怕多,對頭就怕一個。”

畢老師也是感慨萬千,“這本是一場自娛自樂的文化活動,如果組織得好,對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是大有益處的。然而那些居心不良的人,趁機害人,也是讓人防不勝防。”

洪振國笑著說,“我也是因為給了他們很大的恩惠,才讓他們開心快樂的盡情表演節目。”

畢老師又激動的說,“像這樣的活動,沒有一定的組織能力是很容易出紕漏的。”

李秀芝卻俏皮地說,還是挺好玩的嘛,尤其是彩燈船,船中心的姑娘還是挺漂亮的,而且京腔京調的唱著。”

洪振國知道三妹這是拿自己尋開心,也只付之一笑。

而韓子玲卻給李秀芝來了一拳,“三妹,總是這麼調皮。”

一家人都開心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