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只要手段嫻熟,方法得當,再離奇的案子也總能破獲。
為官之人,不應以怕賺犯不認罪為由,便屈打成招。一但弄錯了,不但會讓真兇逍遙法外,還連累無辜之人代為受過。我儒家以仁義為核心思想,這種屈打成招的行為,極容易冤枉好人,這是最大的殘忍,有何仁義可言?這豈不是與聖人之學背道而馳?”
“這倒是”
“劉兄言之有理。”
“不錯,呂氏春秋中記載疑鄰盜斧之事,有一人懷疑鄰居偷了他的斧子,便觀察那人,那人走路的樣子,像是偷斧子的;看那人的臉色表情,也像是偷斧子的;聽他的言談話語,更像是偷斧子的,那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一不像偷斧子的人。
此人只是心存懷疑,便看鄰居處處象盜斧之人。若是為官者在沒有證據之前,就將嫌疑人當犯人看待,豈不更容易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由此而論,劉兄所說的有罪假定論,不但容易冤枉好人,對官員辦案本身就極為不利。以有罪假定的觀念,官員一心想著怎麼讓嫌疑人認罪,便難以站在一個公正的立場審判。”
劉少卿彷彿遇到了知己,立即說道:“這個仁兄所言,是為致理也!”
西京太學內這場關於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應秉行有罪假定還是無罪假定的爭論,很快就漫延到了整個長安城中。
特別是有罪假定和無罪假定這個問題,關係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可以說關係的每一個人的生命,因為誰也不知道,有一天自己會不會成為被告。
長安市井街頭,酒樓茶肆之中,討論之聲不絕於耳,不少人為此爭議得面紅耳赤,聲浪入雲。
西京的官員,根本沒有預料到,城中會突然掀起這樣一股風潮,應對起來有些不知所措。而且他們也沒辦法壓制,大秦不以言論及罪。
內閣首輔司馬安起初也有些納悶,何以這股議論的浪潮會來得如此突然,如此迅速。
“有罪假定。”
“無罪假定。”
他把這兩個詞反覆念兩遍後,不禁悚然一驚,自古以來就沒人注意到這些,而且這兩個詞語的表達方式如此新鮮,除了咸陽宮裡的那個人,恐怕沒有人能想出這樣的概念來。
司馬安再往深處一想,立即發現更多的端倪,看來這次有人來告御狀,也並非偶然啊!
最後,所有的情事歸結成一個問題,讓司馬安拋開一切,仔細琢磨起來:“天子這回要幹什麼?”
御吏李繼卿促請太子移宮一事,天子還沒有作出明確表態,卻突然暗中推動這片風潮,這不簡單啊
(未完待續……)
第848章 指紋
***
御書房裡,秦牧拿到于成龍讓人從匕首柄上拓下的指紋之後,正擺在御桌上,與楊觀的十個指紋印一個一個的對比。
這是個細緻活,才比對完五個指紋,秦牧便有些眼花的感覺。
他直起腰來,對侍候在旁的李香君和李知茵說道:“香君,知茵,你們過來,替朕仔細比對一下,看看有沒有和這個指紋一致的。”
女人比較細心,這種比對工作,李香君她們完全勝任。
倆人盈盈一福,走上前來,李香君柔聲問道:“陛下是要透過指紋比對來識別楊觀是不是兇手嗎?”
“嗯,事關人命,所以你們要仔細一些,一個一個的認真比對。”
“奴奴知道了,陛下放心吧。”
秦牧靠的椅背上,喝了口茶,略加休息。
其實在中國,很早以前就認識到指紋的獨特性了,唐代的賈公彥應該是世界是第一個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
從唐代開始,不管是官方,還是民間,各種文書、契約上多用指紋、指節紋、掌紋為個人憑證。官員審案,遇到百姓不會寫字的,就讓他摁個手印以代替簽名。
秦牧起初還有些困惑,既然人們已經認識到透過指紋可以識別人,為什麼指紋識別這項技術一直沒能在破案上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甚至不為人重視呢?
後來他總算想明白了,以古代的技術,要在案發現場提取到完整的指紋,那是太難了。這種可能性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人們雖然知識用摁手印代替簽字以供辨認真假,但官吏在破案時,卻很少能透過指紋來辨認兇手。
就秦牧所知,後世在案法現場提取指紋時,經常會用到一種辦法。以微細的鐵粉顆粒,用磁鐵作為刷子,來回輕輕地刷掃,如有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