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出各門,往往導致相互扯皮,難以及時撲滅叛亂,於是又設立巡撫一職,統一全省軍政法大權。
如果叛亂涉及幾個省,巡撫也沒辦法應對了,於是又在巡撫上面設立總督一職,統轄數省軍政,比如之前呂大器的四省總督一職,就是為了對付張獻忠的叛亂而設的。
問題來了,道員的設立,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架空了州縣官員的權力。
巡撫的設立,又架空了省級官員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的權力,總督的設立,進一步架空了巡撫的權力。
如此一來,大部分官員的權力被架空了,但俸祿可沒有架空。
這不但造成了大量的機構重疊,還因此多開支了很多官員的俸祿。
黃振林提出裁撤這些重疊的機構後,秦牧向殿中的大臣問道:“諸位大臣以為如何?”
吏部尚書楊廷麟出班答道:“啟奏秦王,明朝設立道員、巡撫、總督等職,是出於時事需要不得不為之。如今我朝治下,民心思定,百姓安居樂業,少有叛亂之事發生。因此臣以為,確實應該裁撤一些機構,以減少官吏擾民,使天下百姓得了休養生息。”
內閣大學士李源出班說道:“啟奏秦王,如今四境未平,天下未定,臣以為此事尚須謹慎行之,便是要裁撤,也需要想個妥當的辦法,以免引發地方官員的恐慌。”
不管什麼時候,裁撤官員都是件極為困難的事情;
作為既得利益群體,也是你統治的基礎,你一但剝奪了他們的飯碗,就很容易引發官場的動盪,甚至引發政權的危機。
李源的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現在的大秦看似蒸蒸日上,但敵人四面環伺的局面並沒有完全改變,現在就向內部官員動刀子,確實需要謹慎才行。
但另一方面,官員向來是設立容易,裁撤難,如果不趁現在體制沒有僵化的時候裁撤,以後可就更難辦了。
所以裁撤秦牧是一定要裁撤的,關鍵就看怎麼才能讓因此引發的官場振動小些。
大學士諸葛敏想了想說道:“秦王,臣以為,可酌情裁撤一些衙門,象兵備道這一級官員,臣以為還是保留的好;我朝統治下的地方雖然比較平靜,但也不能保證就沒有叛亂髮生。
兵備道的設立,有利於把叛亂撲滅於萌芽之時,避免事態擴大而難以收拾。因此臣以為,只要把兵備道的職許可權制在兵備的範圍內,不得干涉州縣政法,保留兵備道是利大於弊的。
到於總督一職,現在則沒在必要設立。而巡撫一職,臣以為在情況相對穩定的湖廣和江南,也可以裁撤掉,將軍政司法大權還於三使司;
至於新近開拓的地區,因情況特殊,軍政未步入正軌,還是暫時保留巡撫一職,以統一事權,迅速恢復民生。”
諸葛敏考慮得很周到,什麼官職有必要保留,什麼地方需要特別對待。都考慮到了。
按他這麼一說來,除了兵備道依舊保留作為地方常設機構外,巡撫一職也基本成了臨時機構,一但地方治理上了正軌,巡撫一職便也要撤銷,還政於三使司。
這個方案是比較讓秦牧滿意的,殿大大臣反對的也不多。
首輔司馬安出班說道:“秦王,目前我大秦統一天下的步伐穩步推進,江淮新拓數府之地,西南盡納貴州一省之境。這些地方都需要派遣大量官員前去治理;
裁撤下來的官員,只要儘量呼叫到這些地方,而不是讓他們罷官回家,相信所引發的反彈就不會很大。
只不過各地的兵備道原本是直接向巡撫衙門負責,現在如果要裁撤巡撫衙門,而保留兵備道,則兵備道改轄於哪個有司之下,這需要詳加斟酌才行。”
這確實是一個需要謹慎考慮的問題。
兵備道有其特殊性,它不可能單純的只管兵備。所謂的兵備。肯定要涉及一些刑政事權。
一但撤巡撫衙門,兵備道改轄於哪個有司之下,立即就會讓哪個有司的實權大增。
布政使司管政,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揮使司管軍事,這是明初地方上三權分立的格局,而三使司又以布政使司為首。
兵備道管兵備,但鑑於它的殊性。又不可能真的單純只管兵,不涉政。如果讓兵備道轄于都指揮使司下,則都指揮使司的實權基本上就凌駕於其他兩使司之上。地方上“軍”凌駕於“政”之上,這會產生很大的隱患。
如果象明朝那樣,兵備道道員由都察院派出,而改將兵備道衙門轄于都指揮使司之下,這看上去也能起到制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