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不提了,人都是要往前看的,現在不是挺好嗎?
沒什麼好不好的。
小凱拿起杯子抿了口茶。
其實,孫浩挺適合你的,再說你們從小就認識,為什麼不給彼此一個機會呢?
小凱笑了笑。
你怎麼也要做紅娘啊!他是挺好的,按常人的思維慣性,工作好,長得也挺帥,也多金,你說我有什麼好嫌棄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歡啊,真的只能是朋友。
小凱看了看窗外,繼續說。
你看外面的那對吵架的情侶,雖然他們吵的很兇,我相信他們彼此深愛著對方。我們往往把最惡毒的語言留給最愛自己的人,把我們所有的客氣給了陌生人或者毫無關係的人,我和孫浩就是這樣,我們從不會惡語相向,我們知道在彼此心裡,沒有資格那樣,越是小心翼翼的相處,越不容易在一起,患得患失的愛情,到頭來就如攥在手裡的沙,遲早會消失跆盡,倒不如給對方留下美好的記憶。
不去相處怎麼會知道彼此不合適。
拜託!我們一個大院兒長大,我們相處了十幾年了,從小就在一起,幼兒園我就調皮的彈他的小雞雞,他應該找什麼樣的,我知道。鞋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
人總是會忽略身邊最愛自己的人。
可是我不愛他!
那你和他又有什麼區別呢?不都在追求得不到的嗎?
是,我們都愛上了一個不可能愛自己的人。
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
沒關係。是孫浩讓你來的嗎?
不是,我只是覺得孫浩真很好,你們都是局外人,我想。。。。。。
想撮合我們!你和孫浩不一樣。他太穩了,高中的時候,他想親我,都要問我同不同意。我喜歡你骨子裡的那股不管不顧的樣子,從見你第一眼就知道。
可我心裡從來只有方晨。
我知道,有時候會想為什麼不是我先遇到的你,呵呵,所以,我嫉妒方晨,也羨慕方晨。
沉默片刻。
方晨快要手術了,我想等他手術完回他老家不在北京了。
你要走?!
回去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是非了。
留在北京不好嗎?
做完手術,可能我真的需要工作了,留在北京的開銷太大了。
那還會來北京嗎?
會,還要定期來北京複查吧。
好。
小凱的嘴角微動,似要說些什麼,被我打斷了。
小凱,我該走了,方晨在家還等著我。
哦,好,注意身體。穿好衣服,要走的時候,小凱叫住了我。張淳,不只有方晨等你,還有我!
出門,剛才吵架的那對情侶果然又膩在了一起,女孩兒讓男生揹著走,男生蹲下來背起女孩兒跑起來,女孩一邊幸福的笑著一邊撒嬌說著害怕。
☆、第四十三章(二)
幾日來,每天都在家陪著方晨,馮明和威爾斯偶爾也會過來,準備要走的任可從馮明那裡得知方晨要做手術了,延後了出發的時間;方晨的父母也將要在那一天從老家趕來,唯獨瞞著方晨,一切都在有條不紊中進行。
方晨,要不要吃點水果?
我在廚房邊收拾邊喊,只見沒有應答,便又喊他。
方晨!親愛的?
丟下手裡的東西,趕忙去了臥室,只見他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大口的喘著氣。
你怎麼了?
難受!胸口憋的厲害!
咱們去醫院!
方晨擺擺手。不用,我一會兒就好,你扶我起來,我走走就好。
架著方晨站起來。我不會讓你有事的。說著眼淚竟掉了下來。
沒出息的,哭什麼。
你每天都不吃藥,你能好起來嗎?
你不是每天都把藥摻在我的飯裡嗎?
你真是個混蛋!
所以混蛋快要走了,不要難過。
我一輩子都不會放你走的。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大話西遊》裡周星馳的話。
可惜我不是那孫猴子,不然不會讓你這麼痛苦。
一樣的,很多事情已經上天註定。他以為他喜歡的是自己的娘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去救他的娘子;可是事實上他早就已經喜歡上了紫霞仙子。
我不是他,我只要你。
方晨停下腳步看著我說,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