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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你先寫,如果需要的話,我們有經驗豐富的編輯能夠對你提供指導。”

“不用了,謝謝,故事的輪廓我已經有了,等我寫出來再說吧。”

“好的,網上的那些言論你不用太在意。雖然他們先前買了熱搜,請了水軍,但是他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應該不會再花錢了。不出兩天,熱度就會下去。”

“如果有記者來採訪你的話,你只要讓他們等著下個月的《最懸疑》就行。”

這件事鬧得這麼大,魯梅花有些擔心又有沒事做的記者去找莫長安採訪。怕莫長安沒有被採訪的經驗,所以交代了他兩句。

“我知道的。”

莫長安才不怕記者,他只要在學校一天,記者就不能拿他怎麼樣。如果記者去找他媽的話,他就想辦法大鬧一場。反正他是個小孩,在法律中,小孩子是受到保護的,而且他是有理的一方。

“這是我媽的身份證和我的身份證掃描件。”莫長安把掃描件發了過去。

“好的,蓋了公章的檔案我已經寄到你學校去了,一式兩份,你兩份都簽字,然後把一份寄回來。”

“嗯。”

半月雜誌社在東省的E市,E市和N市都是一線城市,物流雖然不像後來那麼發達,但也算是暢通無阻。郵件的話,大概三天就能收到。

莫長安不是個主動的人,一開始他想寫小說,是因為家庭條件使然。後來參加作文大賽,小說投稿,都是為了完成系統的任務。而這次兩篇小說的間隔被鎖得這麼短,也是外力推動的原因。

不過既然已經這樣了,他就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

新的小說他有想法並沒有騙編輯,這個想法是他在看到編輯留言的訊息的時候想到的。

這是一個有關不可能犯罪的故事,故事的背景還是在醫院。

莫愛國所住的N市第二人民醫院的門口的空地上有個噴泉,噴泉中間是一個銅質的雕塑,雕塑約有四五米高,最頂上有一根鋒利的尖頂,背景由此展開。

如果第二天早上,護士換班吃早餐的時候,看到雕塑上掛了一具血流盡的屍體,雕塑頂端的尖頂穿透了屍體的腹部……

第18章

第二天; 林志強發了一條微博。

“新中篇的小說《詭案》將在下月在《懸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