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屑與貪吏共一室。為了人間正道,必要時捨生取義,更何況一個頂戴乎。
看朱矽的樣子,恐怕不寫個三五千字可能不算完,估計沒兩三個時辰完不了事,看來這就是清官的真面目,只要對上貪官,便只認死理,管你其他什麼人情世故,一概不管,真是恐怖啊。許維暗自打了個冷顫,想著萬一日後自己也當了官,還那麼巧也撞在姓朱的手裡,那可就不妙了。
許維乖巧地緩慢退了出去,剛進門時有個差役告訴自己說查馬氏又來衙門告狀,自己是時候該過去處理一番。別自己不在場,那查馬氏連狀紙都遞不成,官司不用打都輸了,那苦主答應事後送自己的那份酬勞可就飛了。。。。。。 。 想看書來
第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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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氏,普安州富家婦查馬氏,年十九便守寡,有一遺腹子查繼郎,將在八月成婚,而七月病亡。族人因為繼郎未娶,欲為馬氏之夫繼子,而馬氏欲為繼郎立嗣。雙方輾轉訐訟,前面幾任知州皆批示,讓房族公議,歷十八年未能結案。
就在前個月,又是在熱心腸桑信的穿針引線之下,許維與查馬氏碰了個面。查馬氏要求很簡單,就是要打贏這場官司,了卻她自己的一個心願,就算是死後見其夫也能瞑目。而許維更是簡單,直接吃拿卡要,要想打贏官司,沒問題,有自己居中調配,官司一定能贏得下來,不過馬氏要拿出點東西來意思意思。
查馬氏也是果斷剛毅之人,不然也不會為了個子嗣繼立問題而與族中諸老僵持了近十八年,她很快理解了許維所謂的意思意思的真正意思,不就是要錢或物嘛,給。(意思意思的出處,據本人多年來的考證,確定是出自許維之口,看來後世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