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
她是要借婚事重獲自由,又不是真的打算嫁過去跟他過日子。
若為一已之私,傷及父子兩輩的交情,似乎有些得不償失。
她倒情願夫人胡亂給她配一個,到時走也走得了無牽掛,起碼罪惡感沒那麼重。
、小姐魔障了
立夏設想過無數個理由,絕想不到條件太好也是她拒絕的原因,不禁張大了眼睛愣在當場。:。
“嘿嘿~”舒沫摸摸鼻子,乾笑二聲:“實話跟你說吧,我打算一嫁過去就和離的。”
立夏這回驚得連嘴巴都張大了,顫著手,指著她半天說不出話來。
“我查過了,”舒沫指著堆在桌角的一大疊律法書:“按大夏律例,夫妻和離的話,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一半。如果被休,就一分都沒有了。”
而且,這拿回來的一半,還不一定能回到女方手中。
其中絕大部份,是還給孃家父兄的。
真正能到她手裡的,十成中最多隻有一成而已。
哎,真不公平,是吧?
有什麼辦法,這就是古代,男尊女卑,一切律法都圍繞男權來轉。
既然無法改變它,只能想辦法在最大範圍裡維護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商賈之家倒好辦,”舒沫很是扼腕:“商人重利輕禮儀,只需許以重金,好好協商,和離倒是不難。可惜~”
“你……”立夏氣得說不出話。
哪有小姐這樣的,未嫁之前就想著和離!
不對,應該是說她嫁人的目的,就是和離!
舒沫不理她,擰著眉,一臉苦惱地道:“可是,象林學士這樣的家族,最重的就是體面和禮儀,肯定不會允許新婚立刻和離的。”
休妻就更沒可能了,易招人閒話,被說成覬覦女方財產。
是這種自恃清高,視錢財如糞土的清寒士子之大忌。
當然,如果她一定要走休妻這條路,也不是做不到。
只需離經叛道,不孝公婆就行。
但這樣,就得往自己身上潑髒水,留下惡名。
她離婚後,還想正常地過日子,可不願意整天被人戳著脊樑骨,吐唾沫星子。
這種下下之策,不到萬不得已,逼得走投無路的情況,是絕不會用的。
“完了,”立夏面色蒼白,抖著唇低喃:“小姐魔障了……”
“立夏,”舒沫倒來了精神:“咱們還有多少錢?你把帳拿出來算一下,留下幾十兩零用,其餘的加上那對鐲子,全交到姨娘手裡。”
嫁妝是指望不上了,自己的私己銀子可不能再搭進去。
“不行,我去請大夫來瞧瞧~”立夏慌了神,轉身就往外跑。
“回來!”舒沫低叱一聲:“半夜三更的,你這是想給我請醫還是招禍呢?”
立夏回過頭,驚疑不定地看著她。
舒沫微微嘆了口氣,拉她到床邊坐下:“你看看我,這麼小的年紀,身體發育都沒完全,現在談婚論嫁,去擔負生兒育女,侍奉公婆的職責,不覺得很可笑,很殘忍嗎?”
“八姑娘,比小姐還小了半歲呢。”立夏囁嚅了半天,低聲反駁:“大家,不都是這樣過來的嗎?”
、這不是理想,是幻想!
“人人都在做的,未必都是對的。:。”舒沫淡淡地說:“我不能強求別人,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人生目標。”
立夏看著她,眼裡滿是不解:“小姐的人生目標,就是和離?”
有人把這種事當成人生目標去實現的嗎?太荒謬了!
“呵呵~”舒沫笑了:“當然不是,但和離是第一步,是走向自由和成功的必經之路。”
“小姐指的成功是什麼?”立夏很是疑惑。
男人可以說為高官厚祿而奮鬥,女人怎樣才算是成功?
若只是相夫教子,夫唱婦隨,嫁進林家立刻就能實現,還費那老勁瞎折騰什麼?。
“找一個足以託付終生的良人,尋一處依山傍水的清幽之地,買幾畝薄田,農時種種地,閒時看看花,霜天聞鶴唳,雪夜聞雞鳴,平平淡淡過一生,足矣。”
舒沫說著話,眼睛漸漸亮起來,光彩從身體的內部漫出來,散發著奪目的光輝,耀眼如璀璨的明珠,使人移不開眼睛。
“就……這麼簡單?”立夏瞠目。
府裡的丫頭,沒有門路的到最後不都是打發到莊子裡配小子,種地過一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