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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部分

“我們覺得這一條規定太不合理了!”梁小姐說,“現在你不去撞人,但別人來撞你怎麼辦?總不能讓司機負全責啊!”梁小姐的丈夫擔心萬一出事了,高額的賠款會對家裡經濟狀況造成打擊,加上樑小姐的車技並不熟練,所以其丈夫“勒令”她從此不能再自己開車,上下班都由他接送或打車。

目前仍生活在一起

據梁小姐說,兩人為此事準備了很久,“他在兩個月前向我提出這個想法,我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立即就同意了。”梁小姐口氣輕鬆地說,“畢竟他是為了家裡著想,要不他怎麼會把全部財產都轉給我?我沒有感到難過,因為我們現在還跟普通夫妻一樣。”離婚前,其丈夫把自己名下的上百萬財產都轉給了梁小姐,個人財產就只剩下一部車。

“雖說我們已經簽字離婚,但我們還生活在一起,我倆的感情依然沒受到影響。”梁小姐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我們這樣做,家裡人都反對,覺得難以理解。但有些事情很難說,我們不希望萬一出事時,責任不在我們卻要賠四五十萬,再說孩子以後讀書還得用錢呢!”

“離婚”沒告訴其他人

最後,梁小姐表示,他們夫婦二人這次“離婚”除了家人外並沒有告訴其他人。她表示,“離婚”只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新法規的不滿,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知道許多人會因為此事而想出各種辦法避免賠款。但她同時也說:“如果下個月的聽證會上,‘機動車負全責’這一規定有所修改,我們會考慮復婚的。”

由於不希望公開這事而使兩人生活受到影響,他們二人面對外人時,還跟平常一樣。基於這個原因,梁小姐不願就此話題再深入談下去,而她的丈夫也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實習記者 蘇 蘅

各方說法:

這是一場更危險的遊戲

夏學鑾(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雖然假離婚已經不是新鮮事了,但這種為了逃避交通責任的假離婚和為了在拆遷、分房等時佔便宜的假離婚是兩碼事。這種性質的假離婚是一場更危險的遊戲。

作為一個社會人,應該有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和尊重國家法律。為逃避交通責任而假離婚,無論什麼原因,都是褻瀆了國家法律的尊嚴、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權益,這是不合格的社會人。

這樣是沒有自尊和自信的表現,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這樣做是很冒險的,因為缺乏了約束和負擔,自我控制意識就會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也就越高。

這麼做是根本沒必要的

楊師傅(計程車司機,開車時間10年左右)

會這樣做的肯定是知識分子!但他們的想法太簡單了!一般買車都會上保險,萬一車主撞人了,保險公司必定會替車主賠償大部分。如果實在沒錢給剩下的部分,法院就會強制把車拿去拍賣付款。假如連車也過戶給媳婦,追查起來還是得賠錢。

當然,把全部責任都壓給機動車是不太合理,這樣會助長一些人違章和碰瓷。但出了事故,作為司機肯定得在經濟上對受害者作出一定的賠償,這是躲也躲不了的。所以,人們在開車時還是要儘量小心,對行人、腳踏車避讓一些。總之,我覺得夫婦倆這麼做根本沒必要,小心假離婚變成真離婚了。

幽默車語:我喝醉了 頭很暈

一個警察攔住了一輛闖紅燈的車。

警察透過車窗對司機說:“先生,請你對著酒精檢測器呼一口氣。”

“對不起,警官,我不能這樣。我患有嚴重的哮喘病,如果照你說的做,我很快就會喘不過氣來。”

“哦,原來是這樣,那就請你去我們那裡做一次血液檢查。”警察說。

“對不起,警官,我不能這樣。我患有嚴重的血友病,如果照你說的做,我會流血不止,直至死去。”

“那就來一次尿檢,怎麼樣?”警察說。

“對不起,警官,我不能這樣。我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如果照你說的做,我的血糖會馬上降低!”

“看來只能用最後的辦法了,請你下車沿著那條白線走幾步。”警察說。

“對不起,警官,我不能這樣。”

“這又是為什麼?”警察問。

“因為我喝醉了,現在頭很暈。”

兒子把夏利當女生

兩年前買夏利時,全家都樂了,不僅有添置新物的喜氣,還有一種老天爺封就的緣分:車的出廠月日竟和兒子的生日相同。小傢伙看見“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