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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上!”

“殺——!”左一都兩百名驕傲的騎兵,同時發出斷喝,同時用雙腳磕打馬腹。緊跟在楊光義身後,衝出了自家軍營,衝向了對手頭頂。長短不齊的馬尾巴,被夜風吹得高高飄起,在身後飄出數萬縷驕傲的直線。

“列陣,原地列陣!”正在指揮隊伍舉盾前衝的敵軍將領,沒想到韓重贇的反擊會如此果斷。趕緊停住腳步,大聲招呼麾下的嘍囉們準備接戰。

他的反應速度不可謂不快。然而戰馬的衝刺速度,卻沒給他麾下嘍囉留出任何調整時間。兩百匹馬,兩百杆騎槍,八百隻馬蹄,夾著風,卷著暗黃色煙塵,以每個呼吸三十步速度,轟隆隆碾壓了下來。只在兩三個呼吸後,便已經與驚慌失措的嘍囉們正面相撞。

“呯!”“呯!”“呯!”“呯!”沉悶的重物撞擊**聲不絕於耳。隊伍最前方的數十名嘍囉兵,連同手中的盾牌一併被撞飛出去,在半空中噴出一道道血霧。

銳利的騎槍穿過一個個單薄的身軀,碗口大的馬蹄踩過一個個脆弱的胸口,高速移動的騎兵,遇到沒有任何陣形的對手,簡直如庖丁解牛。頃刻間,偷襲者的第一波進攻,就土崩瓦解。

一名披著紅色絲綢披風,明顯是個大頭目的傢伙,被楊光義一槍挑飛上半空,死不瞑目。還有幾個身穿明光鎧的傢伙,被騎兵們踩成了肉醬。失去了主心骨的嘍囉們,倉惶後退,屍體、盾牌、兵器和火把,散落得到處都是。

而楊光義,顯然沒有寬恕對手的習慣。繼續策動坐騎,尾隨追殺,從背後趕上他們,將他們一個接一個刺穿,一個接一個送下十八層地獄。

注1:雕鴞,一種北方山區曾經非常容易見到的夜行猛禽,體型龐大,叫聲難聽。與民間常見的草鴞(貓頭鷹),屬於同一種目。但個頭大出數倍。吃老鼠、蛇、幼鷹、野豬幼崽等動物,以及猛獸遺棄的腐肉。

注2:此處如果按照史實寫,應該寫作步一指揮。但筆者感覺實在彆扭,就乾脆把一個指揮的軍事單位,簡稱為一營。請行家們別太較真兒。反正武經總要裡也有,“國朝軍制,凡五百人為一指揮,其別有五都,都一百人,統以一營。”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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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虎雛 (五)

第四章 虎雛 (五)

將乃兵之膽。

楊光義表現得如此神勇,其麾下的兩百騎兵當然也不會給自家指揮使丟臉。長短兵器交相揮舞,將沿途被馬蹄追上的敵軍,盡數砍翻在地。

他們的人數遠遠少於對手,但他們在這一刻所表現出來的攻擊力,足足是對手的十倍。兩百騎兵驅趕著千餘偷襲者,就像一隊隊野狼在追逐羊群。儘管羊群當中,偶爾也有被追急了的公羊掉過頭,露出堅硬的犄角。但對已經殺起了性子的野狼而言,羊角根本構不成任何威脅。由槍鋒組成的狼牙只是輕輕一閃,就撕裂了對手的喉嚨。隨即“狼首”甩動,將獵物的屍體高高地甩起,繼續撲向下一個目標。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急促的號角聲在營地前方不停地翻滾,偷襲者的主帥被激怒了。從兩側調來了更多的精銳對楊光義的隊伍展開夾擊。有騎兵,有步卒,還有成群結隊的弓箭手。而楊光義和他麾下的弟兄們,則繼續在敵軍當中左衝右突,人的手臂和馬的四蹄都毫不停歇。

“噹啷!”楊光義用騎槍擋開了從側面劈向自己的一把長刀,然後翻腕回刺,槍鋒直奔對方胸口。那是個披著明光鎧的大頭目,膂力頗為強勁,身手也足夠敏捷,發現形勢不對,立刻撤刀回防。只可惜,他沒有坐騎!

楊光義手中騎槍藉助戰馬的速度居高臨下,將回撤到一半的刀身直接擊落於地,雪亮的槍鋒卻沒做絲毫停歇,繼續高速向前,撞在護心板上邊緣與甲葉銜接處,沒入尺半。然後挑著厲聲慘叫大頭目反彈起來,將其甩上半空。

鮮血瀑布般從半空中飄落,灑了周圍的偷襲者滿頭滿臉。跟過來的其他偷襲者們本能地後退閃避,楊光義連人帶馬從他們眼前一晃而過,撲向下一個看似頭目的傢伙,將此人刺翻於地。

他的前後左右,瞬間全都變成了偷襲者,唯獨胯下的戰馬生死相隨。楊光義卻毫無畏懼,迅速抖動騎槍,在馬頭所對方向掃出一個寒森森的扇面。隨即雙腿輕輕一磕馬鐙,胯下坐騎立刻騰空而起,躍過所有攔路者頭頂,將周圍的敵軍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