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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五姓女

過滎陽鄭氏女為太子妃,當年太宗還只是秦王的時候,想娶都沒人願意。後來當了皇帝,也只是給自己的兒子晉王李治娶了太原王氏女。

皇家嫁的公主到五姓七宗比娶的多,從這可看出皇家一面要打擊壓制五姓,可一面又想跟他們聯姻的矛盾心理,更別說,開國初的許多宰相如魏徵、房玄齡等都爭相跟五姓聯姻,哪怕要付出鉅額的陪門財都願意。

婚姻,這也算是五姓七宗最拿的出手的東西了,不少五姓七宗的支族落魄,就是靠著跟那些權貴勳戚聯姻,既大收陪門財,又攀結權貴。

雖說這樣的事情崔知悌是不屑做的,但崔家的名頭確是很受歡迎的。

“李逍不過是個小小子爵,五品監正,我崔氏女豈能嫁入那小門戶?況且,李逍早已有妻,我崔氏女更不可能做媵妾!”

五姓女,只能為妻不能為妾,除非是給皇帝做妾。

李逍小小子爵,算什麼。

王氏笑著安撫丈夫道,“夫君別急啊,我崔氏嫡女自然是不能夠給李逍做妾的。但是,可挑一個奴婢生的嫁過去。”

崔氏名門,自然是家大業大,妻妾眾多。甚至因為五姓七宗重姻婭,只能五姓互婚,導致五姓七宗往往婚嫁較晚。但他們這樣的人家,就算娶的晚,也不可能一直單身的。

這樣的家族,男子十五六歲時,一般就會安排丫環給他們通人事了。甚至成年後,還會給他們先納妾,不但納妾,甚至還會有屋裡的丫頭。

妾所生為庶子,而婢所生,那就連庶子都算不上了。如崔家這樣的人家,是很瞧不起奴婢所生的孩子的,在家族裡,他們的地位其實就是奴婢。

聽起來雖然很讓人震驚,但在這個時代裡確實是如此,良賤不婚。母以子貴,但兒子的身份同樣取決於母親。

母親是妻,那麼兒子就是嫡。母親是妾,那兒子就是庶,若母親為奴為婢,那麼他們便也就只是奴婢。

崔知悌皺了皺眉,他如今也是四十年紀,妻子是河東王氏女,妾也納了不少,有的是在娶妻前納的,還有是在外任官時納的,在外任官攜帶妻子不便,在外自然少不了納妾。

除了妻妾外,他也有些收用過的丫環家伎,自然也有她們生下的兒女。

崔家的庶女,那也是高貴的,不可能隨便嫁給別人為妾。但若是說把崔家婢生的送給李逍為妾,倒也還說的過去。

“只是這李逍極得聖寵,小人倖進,若是以婢生女許他為妾,怕是他未必高興。”

王氏道,“就算是婢生女,那也是我崔氏婢生女,是崔郎君你的婢生女,他李逍一介無根無底的田舍漢暴發戶,如今有機會跟我崔氏結姻,高興還當來不及呢,哪有他挑三揀四的資格?就算是把婢生女許他為妾,他也少不得要陪門財的,到時就讓他拿一百萬陪門財,再把那印刷術給我們崔家就是。”

陪門財,這是五姓七宗特有的一樣規則,因改朝換代,一些本來處於統治地位的高門士族家道中落,變得窮困潦倒。因時勢所迫,他們不得不“紓尊降貴”,透過與出身“寒門”的富戶通婚來獲取鉅額錢財。有個專有名詞叫“陪門財”,說白了,就是庶族卑姓要想與高門望族結親,需要為其身份地位的懸殊而向高門支付“經濟補償”,這種情形在當時很盛行。

山東的高門世家“自矜門第”,認為自己家族的門第高貴,對於想與之通婚的門望沒有他們高的聯姻對方,要求多給他們家族“陪門財”才肯通婚,“婚姻多責資財”——即便當時朝中重臣如魏徵、房玄齡等都熱衷與高門世家通婚以給自己家族長臉——沒有大筆錢財陪嫁,高門世家堅決不與寒門庶族通婚,即便家族中滿是大齡剩男剩女也在所不顧。

這股歪風邪氣曾讓太宗李世民也惱火萬分,甚至還特別下了詔書,“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勿得受陪門財。”能讓皇帝以國家檔案的形式來規定嫁娶不能多收錢財,可見當時的風氣到了什麼程度。

但就算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其實也難以左右民間的婚姻,禁陪門財的效果並不理想。

朝廷不允許公開收受高昂陪門財,但高門望族卻悄悄的嫁娶。而另一方面,那些沒有門當戶對的人家,沒陪門財又不肯嫁,導致自己的兒女年齡大了,成為大齡剩男剩女,但也不肯為之嫁娶。

尤其是不肯輕易嫁女,弄的關東五姓七家好多老姑娘嫁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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